【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有关申报和同期文件管理的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2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公告如下:1。在中国境内实施审计征收和设立的居民企业申报并根据实际情况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非居民企业,应当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往来申报,并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交易报告表(2016年版)”。 2。如果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一种关系,则构成本公告所称的关联关系:(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总份额超过25%;双方直接或间接地由第三方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如果一方通过中间人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只要其与中间人的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根据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与另一方。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配偶,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支持和支持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有同一企业,在确定关系时应一起计算持股比例。 (2)双方具有股份关系或也由第三方持有股份。尽管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1)款的规定,但双方之间的借入资金总额占一方实收资本的50%以上,或占双方实收资本的10%以上一方的贷款资金总额由另一方提供担保(独立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或担保除外)。总借入资金与实收资本之比=年度加权平均借入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年度加权平均借入资金=我借入或贷出资金的账面价值×我实际借入或借出资金的数量天数/ 365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我的实收资本账面金额×我实收的实收资本年的实际天数/ 365(3)双方具有股权关系,或者也由第三方持有一方,尽管持股比例不符合本条第(1)项的要求,(4)双方具有股份关系或也由第三方持有股份。尽管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1)款的规定,但一方的购买,出售,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应由另一方控制。上述控制意味着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可以据此从另一方的商业活动中获得利益。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的半数以上。 )由另一方任命或任命,或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超过一半的董事或超过一半的高级管理人员由第三方任命或任命。 (6)具有丈夫和妻子的两个自然人,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支持和支持关系均具有本条第(1)至(5)项中的一种。 (7)双方在本质上还有其他共同利益。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上述关系在一年内发生变化的,应根据实际期限确定。 3。仅由于国有股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任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一)至第(五)项之间的关系并不构成本公告中提及的关联关系。 4,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有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移。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建筑物,车辆,机械,设备和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债务投资以及衍生金融工具衍生的资产。 (3)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清单,销售渠道,特许权,政府许可,版权等。(4)资本融资。资金包括各种类型的长期和短期贷款资金(包括集团的资本池),担保费,各种类型的应计利息预付款和递延收款及付款等。(5)劳务交易。劳动力服务包括市场研究,市场营销计划,代理,设计,咨询,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合同研发,维护,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审计,招聘,培训,集中采购等。5。居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提交年度相关业务交易报告表时提交。此外,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收入总额超过55亿元人民币。最终控股公司是指可以合并其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财务报表,并且不能被其他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成员实体应包括:1。实际已包含在跨国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任何实体。 2。跨国企业集团在该实体中拥有股权的任何实体,应按照公开证券市场交易的要求包括在内,但实际上并未包括在该跨国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3。仅仅由于业务规模或重要性而未包括在跨国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任何实体。 4。常设机构,独立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 (2)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家报告的报告企业。国别报告主要披露最终控股公司所属的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收入,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家分布。 6。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是中国居民公司,其国家安全信息可能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放弃填写部分或全部针对特定国家的报告。七,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协议,协定或安排,在国别报告中进行信息交换。 8。虽然该企业不在本公告第5条的国家报告范围之内,但其跨国企业集团应根据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定准备国家报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税务机关可能实施特殊的措施企业需要在税收调查期间提供国家报告:(1)跨国企业集团尚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家报告。 (2)尽管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了国家报告,但中国和该国尚未建立国家报告信息交换机制。 (3)尽管跨国企业集团已经向其他国家提供了国别报告,并且中国和该国已经建立了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但国别报告尚未与中国成功交换。九,企业确实确实难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年度业务往来报告表,需要延长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执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规则。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为纳税年度做准备,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交易的有关资料。并发资料包括主要文件,当地文件和特殊事项文件。 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最终控股公司将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到的企业集团已准备了主要文件。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12。本文件主要披露了最终控股公司所属企业集团全球业务的总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结构企业集团的全球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和资产负债表。图表说明了所有成员实体的地理分布。成员实体是指企业集团内的任何运营实体,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常设机构。 (二)企业集团业务1。企业集团业务的描述,包括重要的利润价值贡献因素。 2。业务组营业收入和产品或服务的供应链中前五名,占其营业收入及其主要市场的地理分布的5%以上。供应链情况可以用图表的形式解释。 3。企业集团除研发外的重要相关服务和简要说明。描述包括主要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能力,人工成本的分配以及确定相关服务价格的转移定价策略。 4。分析企业组中每个成员实体的主要价值贡献,包括执行的关键功能,承担的主要风险和使用的重要资产。 5。企业重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企业集团会计年度内企业职能,风险或资产的转移。 6。公司集团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公司法律形式,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部门等的变化。 (3)无形资产1。企业集团开发和应用无形资产并确定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总体战略,包括主要研发机构的所在地,研发管理活动的地点及其主要功能。 ,风险,资产和人员。 2。企业集团对转让定价安排有重大影响的无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组合,以及相应的无形资产所有者。 3。每个成员实体与其企业集团中的关联方之间的无形资产重要协议清单。重要协议包括成本分摊协议,主要的研发服务协议和许可协议。 4。与企业集团内研发活动和无形资产有关的转让定价政策。 5。企业集团会计年度内重要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相关转让,包括转让涉及的企业,国家和转让价格。 (4)融资活动1。企业集团内关联方之间的融资安排以及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主要融资安排。包括其注册地点和实际管理机构的位置。 3。企业集团内关联方之间的融资安排的整体转让定价政策。 (五)财务和税务状况1。企业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 2。单方面预定价安排,双边预定价安排和其他税收裁定的清单和简要说明,涉及企业集团内成员实体签署的国家之间的收入分配。 3。提交国家/地区报告的公司的名称和位置。十三,年度关联交易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编制当地证件:(一)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进料加工按进出口年度申报价格计算)金额超过200元。万元。 (二)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亿元。 (三)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总额超过4000万元。 14。当地文件主要披露有关企业关联方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1。组织结构,包括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责范围和责任范围。在职员工人数。 2。管理结构,包括公司各级管理层的报告对象以及报告对象的主要办公地点。 3。业务描述,包括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概况,行业政策,行业限制以及影响企业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等的其他主要经济和法律问题。4。业务策略,包括业务流程,各个部门和企业各环节的运作模式,价值贡献因素。 5。财务数据,包括企业不同类型的业务和产品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 6。涉及公司或影响公司的重组或无形资产转让,并分析对公司的影响。 (2)关联关系1。有关关联方的信息,包括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股份的关联方以及与企业进行交易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组成,高级管理人员,注册地址,实际营业地址以及相关人员的姓名,国籍,居住地等。 2。适用于上述具有所得税性质的关联方的税种,税率和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在当前会计年度中,公司的关联关系发生了变化。 (3)关联交易1。关联交易概述(1)关联交易的描述和详情,包括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的副本及其执行说明,交易主体的特征,以及关联交易和无关交易之间的异同。 (2)关联交易过程,包括关联交易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以及与非关联交易过程的异同。 (3)功能风险描述,包括企业及其关联方在各种关联交易中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和使用的资产。 (4)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包括关连交易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其影响,成本节省,市场溢价和其他区域特殊因素。应从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程度,消费者购买力,商品或服务的可替代性,政府法规等方面分析区域特殊因素。(5)关联交易数据,包括涉及的交易金额在各种关联方和各种关联方交易中。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分别披露,如果不能直接收取的,应当按合理比例进行划分,并说明该比例的依据。 2。价值链分析(1)企业集团内的业务流,物流和资金流,包括设计,开发,制造,营销,销售,交付,结算,消费,售后服务,商品流通,劳动力服务或其他交易目标使用各种链接及其参与者。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中上述链接的参与者的财务报表。 (3)特殊区域因素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度量和归因。 (4)全球价值链中企业集团利润的分配原则和分配结果。 3,外商投资(1)外商投资基本情况,包括外商投资项目的投资面积,金额,主营业务和战略规划。 (2)外商投资项目概况,包括外商投资项目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方式以及项目决策权归属。 (3)外商投资项目数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的运营数据。 4。相关股权转让(1)股权转让概况,包括转让背景,当事人,时间,价格,支付方式以及其他影响股权转让的因素。 (二)股权转让目标的有关信息,包括股权转让目标的所在地,股权转让的时间,方式,成本以及股权转让收益。 (3)其他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例如尽职调查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 5,相关劳务(1)有关劳务的概况,包括劳务提供者和接受者,劳务的具体内容,特征,发展方式,定价原则,劳务支付方式以及发生劳资双方的利益服务。(3)如果企业及其下属企业集团与无关方有相同或相似的劳务交易,则还应说明相关服务和无关服务在定价原则和交易结果上的异同。六,中国以外国家税务机关签署的与企业的关联交易直接相关的直接定价安排和其他税收裁定。 (4)可比性分析1。可比性分析中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资产或劳动特性,交易各方的职能,风险和资产,合同条款,经济环境,经营策略等。2。相关信息,例如可比公司的职能,承担的风险和使用的资产。 3。可比的对象搜索方法,信息来源,选择条件和原因。 4。选择的内部或外部可比非受控交易信息和可比公司的财务信息。 5。差异调整和可比数据的原因。 (五)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1。被测方的选择和理由。 2。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原因,无论选择哪种转让定价方法,都必须说明企业对集团整体利润或剩余利润的贡献。 3。在确定可比较的不相关交易价格或利润的过程中所作的假设和判断。 4。使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和可比较的分析结果来确定可比较的不相关交易价格或利润。 5。支持所选转移定价方法的其他材料。六,关联交易定价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分析和结论。 15。特别活动文件包括费用分摊协定特别活动文件和资本减薄特别活动文件。企业签订或者执行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分摊协议特殊项目的文件。如果企业的关联债务权益比率超过标准比率,并且有必要说明其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则应准备有关资本稀疏特殊项目的文件。 16。费用分摊协定的特别项目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费用分摊协定的副本。 (2)参加者之间为执行费用分摊协定达成的其他协定。 (3)非参与者对协议结果,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的使用以及各方之间付款金额的分配。 (4)参加者参加或退出本年度的费用分摊协议,包括参加或退出参加者的姓名,国家和联系关系,补偿或退出补偿的金额和形式(5)更改或终止费用—共享协议,(6)根据本年度费用分摊协定产生的费用总额和费用构成。 (七)本年度各参会人员的费用分担情况,包括费用支付的数额,形式和对象,以及支付或接受赔偿的数额,形式和对象。 (8)比较本年度协议的预期收入和实际收入及其所作的调整。 (9)预期收入的计算,包括计量参数的选择,计算方法和变动原因。 17。关于资本稀疏特殊项目的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偿付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的分析。 (2)企业集团的债务筹集能力和融资结构分析。 (3)企业注册资本及其他权益性投资变更的说明。 (4)收购相关债务投资时的性质,目的和市场状况。 (5)相关债务投资的货币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和融资条件。 (6)关联方是否能够也愿意接受上述融资条件,融资金额和利率。 (七)企业为获得债务投资而提供抵押品的条件。 (八)担保人的身份和担保条件。 (9)同期同期贷款的利率状况和融资状况。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 (11)可以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其他材料。十八,企业实行预先定价安排,不得准备与关联交易有关的本地文件和特殊事件文件,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指定的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在本公告第13条中。如果企业仅与国内关联方有关联交易,则可能不准备主单据,本地单据和特殊事项单据。 19。主要文件应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公司的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准备;当地文件和特殊事项文件应在发生关联交易的次年的次年的6月30日之前准备。应在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天内提供同期材料。二十,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提供相同时间的,应当在消除不可抗力后的三十日内提供相同的时间。 21。同期材料应为中文,并注明引用信息的来源。 22。同期材料应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二十三,企业合并,分立的,合并,分立的资料应当保持同期。 24。同一时期的数据应自税务机关完成准备工作起保存10年。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税收调查补充税收时,可以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按照人民政府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中国银行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年度与纳税期限相同的期间内加利息。二十六。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请参阅本公告的有关规定。 27。本公告适用于2016财年及以后。 《特殊税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营业往来》第二章,第三章,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报告书》废发瑞发〔2008〕114号文件。特公告: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关联交易报告书》(2016年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版)》,填写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6月29日的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有关报告和并发数据管理问题的公告》,以进一步完善有关报告和同期报告。数据管理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利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的第13次报告的结果发布了《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公告》现行的《关于完善报告和同时信息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解释如下:1。背景和目的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特别是这是BEPS行动计划的深入参与,并代表发展中国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许多意见和建议最终被采纳。 2015年10月,BEPS项目的15项行动计划成功完成,并发布了结果报告,标志着BEPS行动计划进入了成果转化和具体实施的新阶段。根据BEPS行动计划的要求,提供相同时期的信息和国家报告是提高税收公司之间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措施,也是每个参与国必须完成的四个最低标准之一。为了促进BEPS结果在中国的实施,我们结合多年的反避税工作实践发布了此公告,阐明了同期数据和国家报告的相关要求,同时详细介绍了相关声明的内容。 2。《公告》的主要内容关于相关声明的主题,有关关系的确定,关联交易的类型,国家报告的主体以及报告内容的“公告”,(1)明确的有关申报的主体是实施审计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事业单位和据点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关联方有业务往来的,应当作出关联声明。 (2)修改亲属关系的判断标准1。在判断亲属关系是否由股份关系形成时,增加两个以上自然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及其他寄养,维持关系共同持有企业确定关联关系的规定合并计算股权关系中的股权。 2。在判断资本借款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时,明确了全部借款资金在实收资本中所占比例的计算方法。 3。在判断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时,迅速列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4。显然,两个自然人分别具有丈夫和妻子,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支持和支持关系,并且要确定是否要建立关联关系的两个当事方需要依赖特定的特许权交易由于股权关系,资本贷款关系以及生产和经营而产生的控制权如果这种关系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构成协会,则要判断的当事方也构成协会。例如,如果丈夫与公司A建立关联关系,妻子与公司B建立关联关系,则公司A和公司B形成关联关系。 5,增加一年中关系的变化,并应根据实际存在期限确定。例如,从2015年1月1日到3月31日,公司A拥有公司B的50%的股权,但公司A在2015年4月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B的30%的股权出售给公司C。公司C持有该股权直到2015年12月31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其他可能构成关联关系的情况,公司A和公司B于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形成关联关系,而公司C和公司B于2015年4月1日之间形成关联关系。 2015年12月31日构成关联关系。六,不存在因国有股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导致形成关联关系的情况。 (3)增加关联交易类型本公告增加了一种关联交易,即金融资产转让。(4)明确国别报告的内容和主体。国别报告是BEPS第十三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文件和国别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告》将国别报告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相关业务交易报告表的附录,并与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一并提交。 1。本报告的主题是在中国的居民公司,分为两类:第一,居民公司是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各种收入的总额上一会计年度报表超过55亿元。最终控股公司是指可以合并其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财务报表且不能被其他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上述成员实体包括:(1)实际已包括在跨国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任何实体; (2)跨国企业集团拥有该实体的股权,应按照公开证券市场交易的要求包括在内,但实际上并未包括任何合并企业集团财务报表的实体; (3)仅因业务规模或重要性而未包含在跨国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任何实体; (4)常设机构,独立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二是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家报告的报告企业。 2。国别报告主要通过以下三种形式披露:“国别报告-国家收入,税收和经营活动分配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清单”和“国别报告-补充说明表”最终控股公司所属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收入,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分布。 3。如果最终控股公司是一家具有中国居民企业的跨国企业集团,并且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则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豁免其填写部分或全部国家报告。 4。国家报告应以中文和英文填写。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中国签署的协议,协定与其他税务机关交换用英语填写的国别报告信息。五,税务机关在进行特殊税收调查时可要求下列公司提供国家报告:(一)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家报告; (2)尽管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了国家报告,但中国与该国尚未建立国家报告信息交流机制; (3)尽管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地区提供了国家/地区报告,但是,国别报告实际上没有成功地与我国交换。 (5)修订同期资料的准备要求本公告将同期资料分为三类,即主体文件,地方文件和特殊事项文件。只要满足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企业就需要准备这种同期材料,并且有可能需要准备多个文档。 1。最终控股公司合并了本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的企业集团准备的主体文件,或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应准备主体文件。主要文件主要披露最终控股公司所属企业集团全球业务的总体情况。 2。年度关联交易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就其所有关联交易编制当地文件:(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按来料加工业务进出口年报关单价计算) )超过2亿元人民币。 (二)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亿元。 (三)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总额超过4000万元。 3。《公告》强调地方文件中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包括:(1)公司组织结构,管理结构,业务描述,业务战略,财务数据,涉及或影响公司信息,例如公司的重组或无形资产的转让。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系的变化。 (3)关联交易,影响价格的过程和因素的详细信息。 (4)关联交易相关价值链的业务流,物流,资金流,区域特殊因素对企业价值创造的贡献的度量,利润的分配原则和分配结果整个链接和其他信息。 (五)外资,相关股权转让和相关劳务交易。 (六)与企业的关联交易直接相关的,由中国以外国家税务机关签署的预先定价安排和其他税收裁定。 (7)可比性分析中考虑的因素,可比公司的职能信息,承担的风险,使用的资产等。(8)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四,企业签订或执行费用分摊协议的,应当为费用分摊协议的特殊项目准备文件。 5,如果公司的相关债务与资本的比率超过标准比率,并且需要说明满足独立交易的原则,则应编制有关资本稀疏的特别文件。 6。企业实行预定价安排,并且在计算本地文件准备条件的相关交易量中不包括相关交易量。 7。如果企业仅与国内关联方有关联交易,则可能不准备主单据,本地单据和特殊事项单据。八,主要文件应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准备;当地文件和特殊事件文件应在发生关联交易的次年的次年的6月30日之前准备。应在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天内提供同期材料。 9。同一期间的数据应自税务机关完成准备工作起保存10年。 3。关联方业务交易报告表(2016年版)的功能新版本的关联方业务交易报告表(以下简称新版本报告表)采用填写企业关联方的方式基于企业会计的业务交易。其主要特点如下:(1)围绕主表填充了结构合理的新版报表。主表单数据全部从附件表单生成,可以电子方式或手动填写。在电子报告的情况下,它可以实现从企业的日常电子表单帐户中自动导入表单的一部分功能,以及在表单之间共享数据信息。它不仅可以独立反映相关业务交易的类型,而且可以与主表相关,层次清晰,内容清晰,报表方便。 (2)信息丰富报表的新版本不仅包含相关的业务交易信息,还包含会计报表信息以及国别报告等信息,便于在相关税务风险分析中提取信息和数据。商业交易。 (3)虽然有22种新的和适度更新的新报告表格,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选择填写报告,同时充分考虑不同的纳税人规模和经营状况。表是相似的。在第一年填写了三个表格后,大多数信息可以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共享,这比以前的表格更加简化和方便。 (4)新版信息共享报告表附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并将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电子申报系统集成,以实现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信息共享。填写报告。要详细查看附件,请单击下面以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