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以来,江苏省的住宅商品房实行“一价通”政策。该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单位除支付房款外,不得向购房者收取其他费用。但是最近,江苏新闻广播不断收到无锡市民的报道,一些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以“避税”的名义非法指控房主。房地产所有者已经为此花费了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刘女士和妻子来自Shu阳市from阳县,今年7月在无锡宜兴市的一处名为“水清木华”的物业中购买了一座商品房。房屋总价为10。03百万元。随后的几天里,刘女士和妻子共向开发商支付了473,000元。但是奇怪的是,有十五万元没有任何有效的收据。其中,13万元在营业部人员的指导下转入“浙江嘉兴路东环”账户。随后,刘女士发现她已为“首付”共支付了473,000元,但合同金额仅为323,000元。她立即咨询了销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这是怎么回事?营业员告诉她:这是为了“避税”,这部分钱的开发商不必缴税,业主也不必缴税。但随后,刘女士和妻子得知,他们在宜兴市房屋管理部门购买的房产等级价格为85。3万元,开发商实际上向他们收取了15万元。另一位老板刘女士来自内蒙古,他对宜兴宜居的环境非常重视。他在检查当天支付了50,000的定金。但是在7月28日,原本打算付定金的刘女士被告知,要在未付发票的情况下在房屋外支付15万元,否则押金将不予退还。 “当时我很不舒服,而且我整夜都没睡着。”刘女士说:“我们出城了,终于听了他们的话,买了房子。”独树一帜,今年4月,无锡市民王先生在滨湖区水云金阁社区购入一处商品房,成交价为175万元。王先生于今年10月将贷款全部偿还并交付房屋后,要求开发商提供全部发票,但开发商提供的财产发票仅为151。8万元。与刘女士在宜兴买房相似,付款时,开发商也将这笔人民币23万元转移给了第三方公司。此后,王先生与开发商多次沟通,要么退还差价,要么开发商开具正规发票175万元,但是它们被开发人员拒绝了。在采访中,江苏新闻广播记者获悉,以上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被评为“宜兴市科创汇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无锡市泰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于在购房过程中支付的价格超过发票价格或记录价格的消费者,两家房地产销售公司均表示不会退款。 12月14日,江苏新闻广播台记者联系了水云金阁社区的一名销售经理包宝。宝在电话中说,他不清楚王先生所说的买房多收取的20万元。但是在王先生提供的对话录音中,鲍经理是另一番评论。包经理:“我们基本上就是这样,不包括您的家人,都是这样。如果您想退还超过20万元的差额,或开立175万张发票,这是不可能的。到了。”宜兴市水清木华房地产销售点。销售经理在接待记者和一些业主时“讲真话”:这10万元人民币不是“避税费”,而是“补偿”开发商的损失。合同价超过人民币850,000元不能反映这所房子的实际价值。销售人员还说,不仅刘女士和他的妻子,而且所有在这里买房的房主都或多或少地支付了“补偿金”。实际上,早在2003年,江苏省就对商品房的销售实行了“一价通”政策。去年10月,无锡市物价和房屋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清晰价格标志销售的通知》和《统一价格清晰系统》,强调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向买方收费。除了房屋付款信息咨询费和任何其他价格或费用。这两家开发公司拒绝退还买家为房子支付的更多费用。宜兴市水清木花项目销售负责人徐明洲面临疑虑,也解释说,开发商宜兴科创汇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自己的销售外,还与其他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房地产经纪公司向所有者而不是开发商多收财产。但是,最初的销售团队已于今年10月全部终止,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江苏新闻广播记者从多方了解到,宜兴科创汇谷公司在与房屋经纪公司签订的房屋代理协议中明确要求该公司。在同一个地方执行业务操作并在同一个窗口中用卡付款,消费者无法区分销售人员是来自开发商还是房地产经纪公司。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鲁峰认为,发展公司不可能以无知为由而无视法律关系。邱鲁峰:“一定不能建立法律关系。房地产经纪公司实际上是以开发商的名义出售的。对于购房者,他们是恶意勾结吗?购房者不知道或不应该知道。承认谁与他们有法律关系。可以说开发商与房地产经纪公司之间的恶意勾结构成欺诈和共同欺诈。”在宜兴市物价局,物价检查局局长刘玉峰告诉记者。江苏新闻广播台记者说,宜兴市物价部门接到群众关于水清木花社区涉嫌违反“一价清”政策的举报后,一直在进行相关调查和取证,可以初步确定宜兴市科创汇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与之签约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并承担mmon价格的主要责任。经核实,他们参加了涉嫌违反中国《价格法》的“服务费”征收近817万元。经检查,宜兴市物价部门将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这个女孩刚毕业,她必须在前台工作,要求月薪20,000:我是从一所著名大学毕业的! 200万用于两年的留学!这个22岁的男孩放弃了学校,请他的祖母养活他。 “死亡已经死了!”首席记者的为期13天的住院日记在屏幕上滑动:我离死亡只有两三步之遥。在7岁时,她已经将您的孩子抛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