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房地产经纪人我爱我的家人,以促进房屋交易。我爱我的家庭。我知道,员工唐华良通过贿赂税务局员工逃税来触犯法律,但仍保持闭着眼睛。甚至其他员工也完成了房地产交易。寻找唐华亮帮助避税的他最终被法院判刑。和讯网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显示北京爱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金尚家园店的房地产经纪人唐华亮正在帮助购房者。二手房交易中介业务的过程。向公司员工王某,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局工作人员杨某,税务协调员李某(全部非法缴纳少缴,未缴纳的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三人分开处理)9。3万元,唐华良领取了27400元的福利费。唐华良在被起诉前主动对贿赂负责。案发后,他积极收回违法所得27400元,并自愿认罪。最终,法院裁定唐华良犯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该案27400美元。贿赂税务局工作人员9万元伪造房地产证数十张,单套房逃税26万元2013年12月,唐华亮在北京上爱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公司)担任房地产经纪人。金商佳苑店在办理二手房交易中介业务过程中,为帮助购房者违法少付,不缴纳二手房交易业务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公司员工王先生和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第二税务局(以下简称第二税务局)工作人员杨某和税务协调员李某(三人分别处理)9295。9万元。唐华良因此获得了27,400元的福利费。为了方便买卖二手房,唐华良可以说是精打细算,通过伪造多份房地产证,可以帮助购房者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超过一百万元。大规模的逃税案例如下:2011年,我会见了税务协调员李某,2013年,我开始寻找李某进行逃税。我爱我公司的中介人员,他们知道他们认识税务人员,所以我请他们帮助他们为买家逃税。他通过李某处理了十多套房子的逃税行为,这主要是唯一一家不到五年的房子。这些房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但李先生告诉他,如果将房地产证影印本的登记日期伪造为五年,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李先生负责初步审查,负责审查并通过中介机构提交的伪造的纳税材料。从2013年到2015年,他和李先生收取了应缴税额的30%至40%的福利费。中介先把钱交给了李某,然后又与李某分享了。阳光北部的207房由王某琪和李某负责。办法是伪造房地产证,将2011年的房屋改成2008年的房屋。逃税总额超过26万元。 2013年8月,购房者赵某在我爱我的中介唐华良的介绍下购买了阳光北里的207栋房屋。房屋必须在不到五年的时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唐华良说,他可以合理地避税,少交税,需要支付现金约17。5万元。 2013年12月26日,它向唐华亮在上地的办公大厅中提供了超过17。5万元的现金。一段时间后,公司的转让专员王将他带走,并支付了超过14,200元的契税。法院:贿赂罪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唐华良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给国有雇员财产。他的行为构成贿赂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根据唐华良所犯罪行,犯罪性质,犯罪情况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裁定唐华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被禁赛一年。该案中的27400元被没收。 【如果您仍然想了解更多财务信息,请单击以下载和讯财经APP,目前有1500万金融专家正在使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