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次性收入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的三倍。通过工资的年数以商作为个人的月薪和工资收入,根据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支付。个人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是根据实际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是根据12年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陆军以及外国组织该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放的奖金; (二)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1.养恤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六)军事人员退役费和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搬迁费,退休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八,各国使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免税; (九)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免征的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咨询热线子迅热线
您好,我终止了与该公司的合同,该公司向我支付了一笔50,000元的一次性赔偿。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和缴纳?
专业答案
您好,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问题的通知”一次性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的收入在前一年雇员的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符合“对“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办法,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同时,当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将按照国家和国家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可以将地方政府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计算在内。扣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