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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取消了与公司的合同,公司一次性向我支付了50,000元的赔偿金,如何计算和缴纳公司的个人税?
专业答案
您好,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个人所得个人补偿收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收入少于上一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费,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办法,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同时,当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将按照国家和国家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可以将地方政府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计算在内。扣除个人所得税。
[在上一年的三倍内,本地雇员的平均工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月2600的工资不在一次性补偿的范围内。
2600元还不够这个门槛,因此该员工本月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2号)。 157
一个,
由于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贴和雇主支付的其他补贴),其收入是平均工资的3倍上一年本地员工的比例范围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劳动合同解除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有关规定计算和征收(国税发〔1999〕178号)。。
其次,
当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可以征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被扣除。
三,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宣布破产,雇员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如何计算个人和雇主从终止劳动关系中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关于免除劳资关系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个人获得的一次性收入是由于终止与雇主的劳资关系经济补偿收入,退休金,安置费等所得,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
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雇主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津贴和其他补贴),其收入低于上一年雇员本地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是按照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计算的。它可以看作是一次获取几个月的工资和薪水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平均法: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该企业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并以其商数作为该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与税法有关。企业中个人的工作年限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超过12年的是按12年计算的。
2.个人收藏
一次性补偿收入在
期间按照州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以一次性扣除个人所得税。计算补偿收入;
3.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宣布破产,雇员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将不再与再就业和就业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