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免税,我刚刚完成了一次性残疾补贴,并且不征税。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征税,那么税法太荒谬了。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与工作有关的伤害津贴是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从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工人的伤残津贴。
2.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3500元以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者获得的工伤保险收益的人身伤害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40号)。第586号法》规定了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保险的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伤保险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等。与工伤有关的医疗,室内用餐补贴,国外医疗运输和寄宿费用,与工伤有关的康复费用,辅助设备费用,生活护理费用等。)The葬补贴,家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