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奖励发票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 34号),个人获得单一发票的收入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人民币),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单一发票中获得的收入超过800元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附带收入”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用有奖发票支付奖品的个人必须缴纳个人税。凭发票领取个人奖金的个人,其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附带所得”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领取有奖发票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元),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凭单据发票收入超过800元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附带所得”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