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奖励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营销奖励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4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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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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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人员以得的销售提成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供销人员收取的业务手续费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

一般来说,企业的供销人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企业有薪资关系的人员。另一类是需要由企业临时雇用进行销售的人员。前者是雇员,后者是非雇员。对企业职工而言,不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销售提成及其所含收入,为企业工作取得的报酬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从“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项目中征收。 ”个人所得税,对非劳动者,提供劳务所得的销售佣金,属于“劳动报酬收入”,对“劳动报酬收入”的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业务员销售提成应如何缴纳个税

“工资和薪金的规定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为受雇或受雇而获得的受雇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工资和薪金收入的差额,是月收入减去支出费用2000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规定,工资性收入应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因此,赚取除工资以外的销售佣金的销售文员是通过就业或就业获得的,并且是工资和薪金的收入。从所有收入中扣除2000年后的余额应逐步提高5%至45%的9个水平找到相应的税率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营销活动中赠送的礼品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何计算扣缴营销人员奖励个人所得税

营销人员的报酬应与当前的工资薪金结合起来,并应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项征收个人所得税

补充阅读:相关规定

一些公司和单位通过组织免费的国内外培训课程,研讨会,工作访问等来奖励免费的营销人员。单个营销人员可以从其单位享受上述“好处”,而不必自己付费。如何计算个人在单位内享受的上述“福利”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提供个人所得税向行销人员免费奖励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No. 11):以培训课程,研讨会,工作检查等名义组织杰出的营销绩效人员和单位的旅游活动,并通过免除旅行对个人的营销绩效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费用和差旅费用应基于这些费用全部计入营销人员的应税收入,个人所得税是依法征收的,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企业职工享受的这种报酬应与当年工资和工资相结合。对“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人员获得的这种报酬,应视为当期服务收入,并按照“劳务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