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成为国际避税天堂的条件通常受以下五个条件的约束:
一个条件是保持政策稳定。这是建立国际避税天堂的前提。
必须通过政治稳定,税收政策和机构稳定来保证政策稳定。近年来,由于政治动荡,巴拿马和直布罗陀大大削弱了它们吸引外国投资的能力。
其次,税收负担很低。这是建立国际避税天堂的最重要条件。
税负越低,对投资者越有吸引力。例如,我国的香港几乎没有征税,澳门的税收负担也很低,因此这些地方已成为投资者的天堂。 1963年,摩纳哥屈服于法国政府的要求,并放弃了低税负的税收策略。结果,它不再能够在一夜之间吸引对它有浓厚兴趣的投资者。
三个是相对完善的设施。
对于一个吸引人的避税天堂,良好的地理位置,便捷的交通状况,安静而优越的自然环境,现代化高效的电信设施,宽松的外汇管理,便捷的资金筹集渠道极为重要。
第四是一套完整的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主要是指国际避税天堂与主要发达国家有国际税收条约。由于跨国公司和其他跨国投资者在免税国家或地区从事商业活动,因此,除了考虑相对较低的税收负担外,他们还必须考虑优惠待遇的合法化,即在税收减免中享有的税收优惠。可以从投资者所在国家获得豁免区域。承认居住国。因此,如果避税天堂国家或地区具有减免税,红利或利息税减免等优惠待遇,就等于减轻了跨国投资者的当地税收负担。该提议增强了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五个是严格的安全措施。
作为国际避税天堂,除了要求税收优惠政策和高度透明之外,还需要保密服务。通常情况下,跨国投资者之所以在国际避税天堂注册,是因为居住国的税负较高,管理措施相对严格。大多数国家经常对来自世界各地的运营商的收入征税,因此,如果避税措施无法提供机密服务,则投资者将失去以免税方式运营的含义。实际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避税天堂在其商业和银行业中都具有完善的保密系统。一些避税天堂甚至以立法的形式阐明了保密措施,从而经营跨国投资者的活动。避税天堂的财产被保密。
从理性的经济人的角度来看,纳税人作为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的市场经济主体,由于税收支出构成了自己经济利益的减少,为了有效地减少这种利益损失,税收将不可避免地通过通过各种手段,我们努力实现避税义务和减轻税负。在这一目标的指导下,随着逃税成本的增加,避税是纳税人非违法减轻税收负担的有效手段,自然成为关注自身的理性纳税人的首选。经济利益。因此,避税问题已经成为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客观事实,这一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尽管避税是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或至少是非非法的手段,但就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而言,它与非法逃税有很大不同。毕竟,避税与国家立法意图背道而驰,这导致国家立法意图的失败。更重要的是,从避税的经济影响的角度来看,避税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纳税人税收的损失。随着预算的减少,预算面临困难,进而影响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同时,避税还会对没有实施避税的纳税人造成事实上的税收不平等和心理影响。具体而言,纳税人的避税行为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损害了国家的金融利益。这是避税的最直接的经济影响。避税是双方利益的一种重新分配,即国家的税收损失成为纳税人的税收利益,从而减少了国家应得的税收,损害了国家的金融利益。由于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必须使用税收来补偿公共物品的价值,因此政府的税收权利对应于其提供公共物品和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义务。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避税减少税收支出,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这必然会通过减少国家税收来影响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破坏税收公平,造成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纳税人不仅通过避税减轻了税收负担,而且与其他未实施避税的纳税人相比,在市场竞争中也具有竞争优势,这实际上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好的位置。在避税者与非避税者之间形成了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出于自身竞争利益的考虑,未实施避税措施的纳税人将效仿并采用各种避税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以消除这种竞争劣势。这种纳税人的“道德苦难”将不可避免地使避税变得更加普遍,并且该州的税收损失将更加严重。在这种影响下,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和满足国家支出的需要,国家必须提高税率或增加税收,增加税收来源,这将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形成恶性循环。圈。这将影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影响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效果。中国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是反映国家宏观调控意图的重要工具。为了鼓励某些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快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国家从税收立法上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来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社会和经济目标。这些优惠政策的制定将不可避免地使该国付出一定的财政代价。但是,纳税人使用这些税收优惠来逃税。尽管它们与现行法律不冲突,但它们实际上是在误解税法,违反了政府的税收意图和税收准则,践踏了税收法律的尊严。
的结果是,税收激励措施的指导作用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未能达到政府预期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并产生了纯税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国公司的数量迅速增长,人们的收入日益国际化。同时,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率正在上升。结果,国际税收领域中的避税和逃税现象变得越来越严重。由于逃税是各国国内法律中臭名昭著的非法行为,因此许多跨国纳税人一旦暴露,也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后果,因此他们利用避税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本文将从避税的概念入手,分析避税的动机以及避税方法及其预防措施中避税条约避税的手段。
一,国际避税的概念和动机
国际避税是指使用相关国家税法或国际税的纳税人的跨境(或税收) 。协议或方法中的某些漏洞允许进行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收筹划,以实现非非法行为以减轻其总体税收负担。 1
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行为有其内部动机和外部条件。其内部动机是由于每个跨国运营商都希望通过减少或免除纳税人的义务来最大化利润。外部条件主要是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收抵免规定因国家而异。第二,各国税收范围和税率的差异;程度与方式不同;第四,各国在国际上避免了不同的双重征税方式。
由于上述内部和外部原因,国际避税成为可能。在实践中,传统的国际避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纳税人的跨境流动避税; (二)通过跨境转移税收对象避税,包括三种形式:跨国子公司通过转移定价和不合理的费用成本规避费用;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天堂避税;跨国投资者有意削弱股票投资以避税。 2然而,在当今的国际税收实践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国际避税方法–滥用税收协定避税。
II。关于滥用税收协定避税方法的讨论
滥用税收协定是跨国纳税人寻求的一种特殊的国际避税形式,或者通过“积极地”利用中介的居民身份依靠一国居民的管辖权享受税收协定中确定的待遇,从而减少了另一个非居民国的有限税收责任。这是故意逃避领土管辖权。它的行为具有比一般国际避税更大的有害和不利影响。它违反了国际税收协定的互惠原则,不利于鼓励各国签署更多的税收协定。当前,世界各国主要通过在协议中增加预防条款来增强协议的反滥用能力。
(1)滥用税收协定避税问题
毫无疑问,国际税收协定是此问题的基础。国际税收条约是主权国家之间的书面协议,旨在处理它们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跨境经济交流的频率增加,各国之间签署的税收协定,特别是双边税收协定的数量增加,内容不断扩大。在双边税收条约中,缔约国通常彼此缔约。党的居民提供一些税收优惠来解决双重征税问题。其目的是鼓励缔约国居民之间的经济往来。在国际税收协定中,最重要的问题是确定常设机构,因此也产生了滥用税收协定避免征税的问题。根据国际惯例,一国对非居民自营业务收入的征税以其本国境内设有常设机构为前提,因此常设机构的概念和范围成为关键因素,每项税收条约就是在这方面。规则不一致,因此有可能滥用税收协定。例如,公司A要在其国家B销售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