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时,让员工拿车费发票来补票,而食品和饮料则少一些,因为金额太大,您无法招待,所以应在税前扣除一定数量的招待费。然后,有些员工在发工资时支付的工资略高于2,000,因此如果社会保障扣除额少于2,000,则无需纳税。至于多付的工资,用这些发票作为支出就足够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4条:《税法》第4条第4条提到的福利费是指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社会组织用工会基金支付给个人的福利费或生活补贴。
因此,上述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费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
2.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应将其纳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2)所有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支付给单位员工的补贴;
(3)个人购置的汽车,住房,计算机等不属于生活费用的临时补贴。
公司的福利费是否应免征个人所得税,应根据上述税法征收。
职工报销的个人汽油费用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计入企业管理费用—车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企业筹备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公司费用,工会费用,董事会费,诉讼费,董事会和行政部门在企业运营和管理中发生的商务招待费或应由企业承担财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等。管理费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当期损益。
扩展配置文件:
税收对象: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那些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生活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人员和同胞。
居民纳税人: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的纳税义务,即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没有居所或居住权,或者没有居所但在该领土居住少于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针对那些从中国获得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