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国保监会的《
关于澄清保险营销商佣金构成的通知
“(包建发[2006] 48号)规定,保险营销人员的佣金包括展览业的成本和劳务报酬。根据税法规定,佣金中的业务开发费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销售佣金,应按“工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代理人(非职工)取得的100项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税发〔1998〕13号)。该收入应根据劳动报酬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应被提取一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保险销售员佣金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它包括展览业的成本和劳工补偿。根据税法规定,对展览业的佣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附加费后,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和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保险业务员会展业的当前实际情况,将会展业成本在佣金中的比例暂定为40%。
扩展数据
一般业务人员的佣金已包含在销售费用中,并且会计分录如下:
提款时间:
借:销售费用
贷款:员工应付款业务人员
实际付款时:
借:应酬雇员补偿业务人员
贷款:银行存款
保险业务员佣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付的个人所得税= [((不包括税收佣金收入-地方税收附加费)×(1-40%)-法律扣除费用]×税率快速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当使用佣金,奖励,劳务费及其他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包括增值税)减去地方税金及附加及展览费用,并按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览业的成本是佣金收入减去当地税收附加余额的40%。
扩展配置文件:
保险营销人员委员会:
对于展览业务的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税收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具有新的含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免税问题的通知保险业务员佣金销售所得税”(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根据保险售货员会展业的实际情况,将会展业成本在佣金中的比重暂定为40%。
显然,这里的展览费用=佣金收入×40%。第45号公告规定,展览业的成本是佣金收入减去当地税费附加余额的40%。这与国税函〔2006〕454号的规定明显不同。用于计算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基数有所增加,纳税人应注意这一变化。
销售员的佣金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
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税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薪金所得将从月收入中扣除5000元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扣除和其他扣除额。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按每月转换后的月度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计税方法
应税收入=月收入-人民币5,000元(起点)-特别扣除(三项保险,一金等)-特别额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的起点确定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在扣除支出6万元,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倾向于中低收入人群。新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个人税的部分税率,并分别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25 %的税率将降低30%,35%和45%这三个级别的较高税率保持不变。
多种费用可以抵税。将来,将计算个人税,除了基本扣除和“三险一金”的特殊扣除外,还将增加特殊扣除。新税法规定: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