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支付的重病医疗保险不能在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必须缴税。”这句话的含义与社会保障有关。因为社会保障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减税额等于:个人应缴纳的工资-社会保障-应急基金-3500;而个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上是您的个人行为,这部分钱是在扣除以后的工资后才支付的,因此开征了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目前,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由纳税人缴纳。收入。从金额中扣除。招商局承诺热烈提醒,大病医疗保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列的基本保险。由于目前没有相应的政策,因此不允许在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前将其扣除,这需要纳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中,并计算个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