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中的特殊税收减免特别税收是指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证书。以前的证书似乎没有计算在内。
我们公司的注册人员也有同样的问题。我们都按照证书签发日期的年份享受减税政策,因为我们都在每年的1月宣布减税。证书是今年颁发的,扣除额是在今年宣布的。请记住,职业资格考试只能享受一年的减免,在考试年度不能一次,在认证年度不能再减一次。
法律专业资格与减免税没有直接关系。个人减税与个人收入有关,这是扣除的基础。
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附加扣除的类型和标准如下:
1.儿童教育:1000元/月/儿童;{2}继续教育:400元/月/人或3600元;
3.大病医疗:报销医疗保险后的15,000 <个人费用≤80,000(此期间的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
4.抵押利息:人民币1000元/月(最多240个月);
5.房屋租金: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
6.抚养老人: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2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