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提租补贴是否扣个人所得税-住房提租补贴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提问时间:2020-04-29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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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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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是否交个税

它属于津贴和补贴。在工资和薪金方面,应缴税

住房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7] 144号文规定,对参与改革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应全部计入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外国人以实际报销和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仍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规定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问题(财税字[1994] 020号)。

另外: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澄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水阁[2002] 597号: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务院机构事务管理局,建设银行,中国直接管理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北京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规定,住房补贴标准为个人从单位取得的个人暂免征税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计入月薪以计算税额。

提租补贴需交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00号令):在《税法》第2条中: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因此,有必要将个人所得税纳入工资和薪金。

安徽省目前尚无相关规定可扣除个人所得税前的租金补贴。

问:每月以现金支付的租金增加补贴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第1款规定,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个人为受雇或从事职业所赚取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和劳动就业与任期或就业有关的股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第3条(财税字[1997] 144号)规定。企业应该向个人发行现金住房补贴应完全包含在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中,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租金补贴属于住房补贴的类别。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租金补贴属于工资薪金类别,个人所得税应按规定计算。

如果该地区还有其他实施口径,则可以实施特定口径。以下本地政策供您参考: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征收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苏地函函[2005] 219号)明确指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它的实施条例,个人从他们的单位获得住房补贴属于工资和薪金。泰兴市人民医院及其他单位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向部分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应当全部计入受助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改革办公室的通知,《关于免征公共住房租金补贴和通讯工具补贴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北京市地税函〔2000〕207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提高北京市公共住房租金补贴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北京市住房改革办,第080号企业(包括自收自支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根据代理机构的业务标准发行的住房增租补贴和公共住房增租补贴,可在税前扣除并暂时免征来自个人所得税。将来,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则将执行新规定。

目前提租补贴、独生子女费,儿童托幼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条:

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方面的奖项保护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四分之一的福利,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的服务调动和遣散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结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各国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上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工会基金保留的福利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是指国家民政部门给予个人生活困难的补助。

上述生活补助金是指某些困难或原因,使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陷入某种困难。给予他们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应纳入纳税人的工资和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收入:(1)由福利费和工会支付超过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的资金各种补贴和个人补贴;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所有补贴和补贴; (三)个人购买汽车,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不暂时的生活困难补助是自然的。

国税发〔1994〕89号。

2.工资和薪金所得的税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税收范围的规定的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均作了明确规定,征税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至于工资,薪金的税收范围是否应包括补贴,津贴等特定的收入项目,应掌握以下条件的执行情况:

(1)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和国务院发布的政府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免征个人所得税规定。所有其他补贴和津贴应包括在工资和薪金所得税中。

(2)以下非工资和薪金性质的补贴和津贴,或非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的收入不征税:

1.唯一的子女津贴; (二)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的补助,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伙食补助金; 3.育儿津贴; 4.旅费和伙食费。

综上,明确规定了托儿补贴和唯一的孩子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于“租金加价补贴”,我认为仍然应该是针对具体事务的补贴,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应属于免税类别,但最好征得主管当局的同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