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赁房屋的应税金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其中,租金收入是指个人出租房屋所获得的总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际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确实难以缴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并报地方政府批准:
(一)城乡交界处的失地农民和拆迁农民,出租房屋的月租金不足500元;
(3)其他纳税困难。
个人以市场价格租用房屋获得的收入,应按10%的减免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从允许的税收和维修费用中扣除(不超过800元)。如果余额不足4000元,则应扣除8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余额超过4000元,则扣除20%。在本主题中:5500元是税后租金,不扣除税费,维修费超过800元,允许扣除800元,5500-800 = 4700元,超过4000元,然后扣除20% ,应税收入为4700×(1-20%)= 3760元,应税3760×10%= 376元。国库债券利息收入免税,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暂时免税,公司债券利息收入免税,无需再次征税。第二个问题,税后租金为6,000元,没有维修费,没有扣除,收入超过4,000元,扣除20%,每月税额为6000×(1-20%)×10%= 480元。每年480×12 = 5760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首先要扣除税收和维修的允许扣除额,看是否超过4,000元,然后再确定是扣除800元还是20%。此顺序不应颠倒。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财产租赁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纳税。但是,在2008年(财税[2008] 24号)中,有人重申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因此,个人出租房屋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计算方法为:
1.首先扣除在租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金(例如营业税)和教育附加费;
2.扣除额可以证明出租人承担的出租房屋实际费用(每月扣除额为800元,如果一次不能扣除,则可以扣除下一次扣除额,直到扣除额为止)完成了)。关于实际住房支出的说明。每月扣除一次800元以下的票据。如果账单金额大于800元,则该月仅扣除800个月,余额则从每月800元的限额中扣除,直到扣除完成。
3.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月租金收入不超过800元的标准(扣除4000元)和扣除的标准。超过4,000元人民币的费用为20%。之后,剩下的就是应税收入。
4.应纳税所得额×10%=个人租赁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