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和薪金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黄金收入的计划尤为重要。
案例分析:
王先生于2004年5月从其部门获得薪水4,000元。
因为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当月在A企业找到一份兼职工作,月薪2,000元。
如果王先生的A企业没有固定雇佣关系,则根据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和劳务收入应分别计算。
这时,工资性收入不超过不缴税的5000元基本扣除额,劳动报酬收入的应纳税额为(2000-800 X20%= 240元),所以王某5月份的应纳税额为240元。
如果王先生与企业A有固定的雇佣关系:
企业A支付的工资和薪金2,000元应与单位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工资相加,应纳税额为(4000 + 2000-5000)×3%= 30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王先生与企业A建立固定的雇佣关系,他每月可以节省210元,每年可以节省2520元。
曾建斌|节省税款
曾老师(Beng Zeng)每周30-35分钟,我将与您分享如何使用税收优惠,进行税收筹划并减轻税收负担!
来自劳务服务的个人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等。
劳动报酬是指以个人身份提供服务并获得正收入,这与职位或雇佣关系无关
那么,劳动报酬和营业收入有什么区别?
临时人员的预扣税过多?
...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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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税收筹划服务
根据政府的减税优惠政策,公司需要建立一种税费低廉,运营规范的业务模型,以应对日益严格的税收监管环境。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优化企业经营模式,使企业可以合理合法地降低税收成本和风险。曾老师致力于解决企业的以下税收痛点:
★服务
★哪个经营单位选择最低的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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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优化公司的销售和服务模式以降低税收成本?
★如果没有费用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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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为股息缴纳高额税怎么办?
★计划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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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税率表,预扣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政策一直备受关注,因为个人所得税与我们每个人的实际工资都有直接关系。如果减少个人所得税,那么尽管我们的新税法是该实施正式于2019年1月1日开始,但是许多人仍然对2019年的新税率表了解不多。让我们看一下具体情况。
中国的新税法于2019年正式实施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税率:税率和预扣税率。
以下是2019年中国新税率和预扣税率的列表:
一,个人所得税和居民薪金的预扣和预扣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第二,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税率
III。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非居民个人薪金,手稿薪酬,工资薪酬,劳动薪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实施了新的税法。新税法主要包括新税率表,特殊附加相关政策和累积预提税法。
1.新的税率表实际上是从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们新税的应税金额仍分为7个基数,各级税率没有变化,但直接应税金额的范围在不同级别上有所不同;
2.特别额外扣除额是指如果纳税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大疾病医疗,住房租金,抵押贷款利息和养老金的支出,则他们可以扣除起征点以及五险一金然后享受特殊的额外抵扣,可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3.累计扣缴法于2019年开始实施。扣缴义务人向居民支付薪水和工资时,需要根据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税款,并且需要每月扣除支付报关单。累计预扣应税收入=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特殊扣除额-累计扣除额-累计额外特殊扣除额-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额;此期间的预提预扣税=(累计预付款预提应纳税所得额*预提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累计减税额-累计预提代扣所得税;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即个人收入分为11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征收方式,税基和税率。因此,如果相同的收入属于不同的税项,则它们将承担不同的税负。这样,纳税人可以利用不同收入项目的税收负担的差异,并将某些类型的收入转换为其他类型的收入,以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例如,劳动报酬的收入可以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所得税也可以在工资,薪金,劳动报酬和个体工业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之间转换。和商业家庭进行税收筹划。
劳动报酬收入是一次性收入,一次获得;如果是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则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是指在劳务收入中列出的特定劳务项目中的单个项目。劳务收入不同的个人,分别扣除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该收入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则在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应视为一次。”考虑到散布地域权限和时间划定的特殊情况,应统一规定县(包括县级市和区)。辖区内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如果月份跨越县域,则应单独计算。
从获得劳动报酬的纳税人的收入中支付给中间人和有关人员的报酬,在扣除固定税率的20%后将不予扣除。中介机构和有关人员取得的上述报酬,应分别征收个人所得税。表{1}列出了
劳动报酬应税收入的适用税率表。
表格1
劳动报酬所得的适用税率表
应付的劳动报酬(4000元以下)=(劳动报酬-800)×20%
劳动报酬应纳税额(超过4,000元)=劳动报酬×(1-20%)×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个人担任董事所获得的董事酬金收入分为两种情况:个人担任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不担任公司的服务或受雇于公司的情况,属于劳动报酬的性质,按劳动报酬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联营公司)中工作或受雇于公司(包括关联公司)并兼任董事或监事的,应当合并董事的酬金,监事费和个人薪金所得,并根据薪金和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项目。
关于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区别问题:薪金是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活动,也就是说,它们服务并受雇于机构,团体,学校,军事单位,企业和机构和其他组织获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指独立从事各种技能并提供各种劳动服务的个人获得的报酬。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而后者则没有。
不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获得执照和培训课程许可证的个人,他们获得的阶级收入是“劳务报酬”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当按照税法征收。
税收筹划案例1
【案例1】王先生在业余时间为一家公司提供装饰设计服务,每月获得5000元的劳动报酬。为了获得这5000元的劳动报酬,王先生需要支付往返车费200元和材料费1000元。2018年,王先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2 = 9600(元)。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计划
王先生成立了独资公司,为公司提供装修服务。由于其他条件不变,
税收筹划案例2
【案例2】刘先生开始独资经营,其妻子每月有3500元的工资。2018年,公司总收入为20万元,可抵扣费用,费用和损失为10万元(含刘先生妻子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您对劳动报酬了解多少?关于劳务报酬问题,最近有许多年轻的背景下的年轻伙伴提出了很多要求,每个人都应密切注意。
01
哪些日常收入属于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收入是指从事劳动服务的个人获得的收入,包括以下各项:
02
您是否计算劳动报酬税?
自1月1日起,计算方法已完全更改!
一,目前的计算方法
税金=(12-12 * 20%)* 40%-7000 = 31,400元
提醒:
劳动报酬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应用比例税率,即20%。
但是,如果劳动报酬收入过高,则适用以下税率表:(())二,2019年的计算
如果2019年不考虑其他收入和其他特别扣除额:
税金=(12-12 * 20%-6)* 3%-0 = 1080元
明年的劳动报酬,薪水,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将合并为综合收入。适用的税率表如下:
居民综合收入的应税收入,是指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扣除额(每年)60,000元,特别扣除额,特别附加扣除额四个收入额并依法确定扣除后的余额。
03
从1月1日起如何支付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收入的计算方法是:收入余额减去支出的20%。
2.居民的劳动报酬收入将与工资薪金相结合;手稿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合并为一项综合收益,每纳税年度的收益额减少6万元,并进行特殊扣除。依法确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扣除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对综合收益征收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应根据相关方法(特定方法和政策)预扣或支付给居民个人的劳动报酬,或每月支付预扣个人所得税:
如果劳动报酬收入是一次性收入,则该收入应获得一次;如果是同一项目的连续收益,则一个月内取得的收益视为一次。
4.获得综合收入的居民,如果需要进行安置和结算,应在获得收入后的当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安置和结算。
5.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的收入应按月所得税率和按月换算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
6.劳动报酬是一项外部劳动服务。向单位提供劳务的个人属于增值税范围,应开具普通发票。
另一方是从事小型零星商业活动的个人。收据和内部凭证用作收据的税前扣除凭证。收据应包括接收单位的名称,个人名称和身份证号码以及支出项目,收藏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商业活动的准则是,从事应税物品商业活动的个人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门槛。
04
关于劳动报酬的热点问题的问答
临时工的工资是“劳动报酬”还是“工资”?
“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制改革后如何宣布88个问题”:
(1)如果按月定期支付薪水,请为“雇员”选择“是”,并填写正常薪水报告;
(2)如果未按月支付工资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请为“雇员”选择“否”,并填写劳动报酬报告。
这是工资收入和劳务收入之间的主要区别。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临时工工资实际上是劳动报酬,应根据“劳动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统称为“综合收入”,个人所得税以纳税年度为基础计算。
第二,劳动报酬或发票清单?
让我们来学习一个案例
问:公司需要根据合同聘请专家,并支付个人的劳动报酬(预扣税)。我们公司可以列出专家的劳动报酬吗?还需要发票吗?我如何开具发票?我需要支付什么税?
查看以下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和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号总统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应当规定设立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录和核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企业为获得收入(包括成本)而发生的实际合理支出,费用,税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其他费用。
因此,如果纳税人已获得合法证书并符合上述要求,则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如果他们没有获得合法证书或不符合上述要求,则不能扣除。对于需要特别判断的事项,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进一步咨询。
2.有关财务处理,请遵循财务会计准则(系统)的规定或咨询相关会计部门。
3.您的问题还不够清楚。如果您指的是个人提供劳务,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开具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发〔2004〕1024号)。规定了开票申请的范围和目的:开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普通发票。
(1)所有已完成税务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和发行与其业务范围相对应的普通发票。但是,根据税法的规定,在商品销售,应税劳务的提供,无形资产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以及其他商业活动(餐饮和娱乐活动除外)中,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发票:
1.虽然纳税人已经收到了购买发票,但是暂时获得了超出购买发票范围或超过已开具发票限额的营业收入,但仍需开具发票;
2.依法收取发票或停止出售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开具发票以取得营业收入;
3.来自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纳税人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临时从事业务活动,原则上应按照“税收登记管理办法》,并向营业地点纳税。机关办理检查登记,取得发票并自行开具;如果确定业务量少,开票频率低,可以向营业地的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
(II)申请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开具从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之日的营业收入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开具下列发票:他们代表。
(3)应当办理税务登记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处理,并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后,自登记之日起计算。取得营业执照并取得税务登记证需要产生的营业收入需要开票的,应当代为开票。
(4)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会开具不需要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并需要开具临时收入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发票。因此,如果个人满足上述要求,则可以在营业地点代表税务机关申请一般发票。
所需的具体信息如下:
1.自然人代表他申请发票,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和复印件;
2.“增值税发票的纳税声明”。
第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点的通知》(粤财法[2011]第.109)从2011年11月1日起,统一调整征税点如下:一次性缴税,每天销售额为500元。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和代收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 18号),经国家税务总局咨询局,国税局可以代表地方税务局收取相关税费。纳税人出售商品或应税劳务,并要求国家税务局代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或特殊增值税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发票并收取税款。增值税(销售除外)同时作为免税商品,代表土地税局收取城市维护和建筑税以及教育附加费。
因此,如果个人(自然人)提供的服务达到上述增值税阈值,则应计算并全额支付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城市维护和建设税由国税局代表土地税局征收。和教育附加费。
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的税率,以及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地方税中的其他税款的问题,请咨询地方税务部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5号公告
为了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简称实施细则),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统称为无居民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本公告中的“每月奖金”是指与月份,年终工资增加,股息等相关的工资和薪金,不包括每月固定奖金和一次性总付工资。本公告中提及的股权激励措施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票奖励以及从雇主那里获得的用于认购有价证券(例如股票)的其他折扣或补贴。
本公告中提到的高级管理职位包括公司负责人,副(总)经理,首席职能官,董事和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位。
II。没有居留权的个人工资和薪金收入的计算
没有住所的人领取薪水和薪金,并从该国的应税薪金和薪水(以下简称薪金)中计算出收入的数额:
(1)没有住所的人是非居民个人的情况。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收入和工资收入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计算,但本条(c)项的规定除外:
1.非居民个人在境内的总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的情况。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了90天或更短时间的非居民个人应仅对来源于家庭就业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收入来自于国内就业国内雇主。计算月薪和薪金收入的公式如下(公式1):
本公告中提到的“国内雇主”包括雇用雇员的国内单位和个人,以及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所在的机构和地方。如果家庭雇主采用经认证的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且没有所得税,则无住所的个人获得其工作的工资和薪金,无论是否记录在家庭雇主的会计账簿中,均视为有薪或负担的由国内雇主提供。本公告所指的公历期间是阳历天数,是指工作期间无住所的个人领取工资和薪金的公历天数。
在本公告中列出的公式中,当月的国内外薪资包括应归于不同时期的多种薪资,应分别根据本公告的规定计算。工资收入。
2.在中国居住超过90天但少于183天的非居民个人。
在一个纳税年度,累计在中国居住超过90天但少于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应从家庭工作期间的工资中获得个人所得税;他们的收入应归因于海外工作时间工资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月薪收入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2):
(2)没有居住者是个人居民的情况。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没有在该国居住满183天并赚取工资的人。月薪和薪金收入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的:
1.在该国居住了183天且连续少于六年的无居民个人。
在中国居住满183天且连续少于六年且符合《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的优惠条件的无居民个人,其全部工资和工资均应归因于该期间。来自国外的工作个人所得税应按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的一部分计算缴纳。工资收入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3):
2.连续六年未在该国居住总计183天的个人。
连续六年累积在该国居住183天后,所有不符合《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的优惠条件的非居民居民个人,应视为支付所有薪水和所得薪水的个人来自中国和国外。所得税。
(3)个人没有高管住所的情况。
如果没有住所的居民是高管,则应按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工资和薪金收入。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非居民个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居住不到90天的情况。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居住少于90天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从国内雇主支付或承担的工资中获得个人所得税;未由国内雇主支付或承担的工资和薪金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月工资收入是指当月在中国支付或负担的工资收入。
2.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居住超过90天且少于183天的情况。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居住超过90天但少于183天的高管人员的薪水和薪水,但归因于海外工作且不由国内支付或负担的部分除外雇主,应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的工资计算适用于本公告的公式三。
III。无居民个人税的计算
(1)关于没有居民的居民个人税的计算规定。
没有居住地的人没有综合收入。年终后,应按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有代扣代缴代理人的,应当每月或者一次代扣代扣代缴税款;结算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应付综合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4):
年综合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年薪和工资收入额+年劳务报酬收入额+年薪报酬收入额+年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扣除费用-特别扣除额-特别额外扣除额-由法律确定其他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没有居民的人是外国人。在计算2022年1月1日之前的工资时,已按规定扣除了住房补贴,儿童教育费,语言培训费等八项补贴。享受特殊的额外扣除。
年薪,薪水,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是根据每年的月工资和薪水以及总的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计算的。
(B)关于计算非居民个人税的规定。
1.非居民个人的月薪和薪金收入是根据根据本公告第2条计算的当月收入金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后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本公告为准。所附的每月所得税税率表(以下称为每月税率表)用于计算应纳税额。
2.非居民个人在一个月内获得了几个月的奖金,并根据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分别计算了当月的收入,不与其他工资和当月,并在不扣除费用的情况下分6个月分红月税率表用于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日历年中,每个非居民个人只能使用一次税收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公式5):
当月应支付的奖金税月= [(奖金收入月÷6)×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6
3.在一个月内获得股权激励收入的非居民个人,应根据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分别计算当月收入。它们不应与当月的其他工资和薪金相结合,并应按六个月的分配额征税。股权激励所得应一起计算),在不扣除费用的情况下,按月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公式6):
当月股权激励收入的应税金额= [(本日历年股权激励收入总额÷6)×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6-股权激励应税金额当年的收入
第四,适用于无住所的个人的税收协定
根据中国政府签署的避税协议以及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之间签署的居民双重避税安排(以下简称税收协定),个人规定他们是以下国家的避税居民另一缔约方(以下简称个人纳税居民个人)),您可以按照税收协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也可以选择不享受税收协定的计算。除税收协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适用于无住所的个人的税收协定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I)关于将就业收入规定适用于无住所个人的规定。
1.没有住所的个人可从海外就业中获得条约优惠。
本公告所称境外就业收入,是指另一方从事境外就业活动的税务居民个人按照另一方的就业所得税规定的规定获得的就业收入。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住所的人是另一方的税收居民,他们从工资和薪金中获得的收入可以享受海外就业收入的协定待遇,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的计算适用于本公告的公式二。
另一方的税收居民无住所的个人在预扣和预付款以及结算和结算时,可以享受前款所述的条约待遇;另一方为税收居民的非居民个人可在收到时获得收入。按照前款规定享受条约。
2.没有住所的人享有国内条约收入。
家庭就业收入协议待遇是指根据税收协定的规定,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限内在另一方领土内停留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居民居民个人。收入协议。从就业活动中获得的收入不是由本地居民雇主支付或代表其支付,也不由该雇主在国内常设机构中承担,并且不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住所的人是另一方的税收居民,他们的工资收入可以在家庭就业收入协议待遇中享受,并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的计算适用于本公告的一级方程式。
(2)关于对没有住所的个人应用独立的个人劳动或营业利润的规定。
本公告中的“独立个人劳务或商业利润协议待遇”一词,是指税收协定中关于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或商业利润条款的规定。,可能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住所的个人是另一方的税收居民,其劳动报酬和手稿报酬的收入可享受独立的个人劳动或商业利润协议待遇,并且在扣缴预付款和最终清算时不得向该人付款。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是另一方的税收居民,其劳动报酬和手稿报酬的收入有权享受独立的个人劳动或商业利润协议待遇,则在获得收入时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C)关于适用于无住所的个人的适用的董事费条款的规定。
另一方的纳税居民个人是执行人员,并且适用于该个人的税收协定不包含董事费用条款,或者尽管包含了董事费用条款,但该个人不适用董事费用条款,而个人获得的执行人员的报酬可能是如果该人从就业,独立的个人服务或商业利润中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收益,则该个人为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报酬可能不适用于本公告第2条第3款的规定。分别与第1条第1款和第3条相对应。第(2)款应予执行。
另一方的纳税居民是高级行政人员。个人取得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董事税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有关工资性收入或劳务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服务收入。
(4)关于适用于没有居住权的个人的特许权使用费或技术服务费的适用规定。
本公告中的“特许权费或技术服务费协议待遇”一词,是指根据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或技术服务费的规定,纳税人在另一方的个人收入。费用可以根据税收协定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
没有住所的人是另一方的税收居民,他们从特许权使用费,手稿或劳动报酬中获得的收入可享受特许权使用费协议或技术服务费的待遇,但可能不会计入综合收益。应纳税额按照当月税收协定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并代扣代扣所得税。年度结算时,已享受特许权使用费或技术服务费协议待遇的个人所得,不包括在年度综合收益中,年度应纳税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收协定中规定的税率。并弥补退税。
非居民个人是另一方的税收居民,其特许权使用费,手稿或服务的收入有权根据特许权使用费或技术服务费获得条约,则可以按照该税收协定征税。收入金额和税率用于计算应纳税额。
五,有关无住所人士的相关规定
(1)关于没有居留权的人在该国的预计居住时间的规定。
如果没有居住地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首次提出申请,则他应该估算出该纳税年度内在该国的居住天数以及在规定期限内在该国的逗留天数在税收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合同协议和其他条件。实际情况与预期情况不同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如果没有住所的人被预先确定为非居民个人,并且居住天数的延长符合居民的个人条件,则预扣税的方法将保持不变一个纳税年度,结算将在年底后根据居民个人的有关规定进行。如果个人在当年离开该国,并且预计不会在该年内进入该国,那么他可以选择在离开前处理和解。
2.如果初步判定无住所的人为居民个人,并且由于居住天数缩短而无法满足居民的个人条件,则他应自该日期起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到年底不能满足居民的个人条件时。居民个人应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额外的纳税额,并且不增加滞纳金。如需退税,应按规定办理。
3.没有住所的个人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累积的国内居住日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或者应纳税的居民居民在该国内居住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限内的期限183天,但如果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则在达到月末后的90天或15天后,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从上个月的工资中重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工资,交税无税滞纳金。
(2)关于未居住者的国内雇主报告海外关联方支付的工资的规定。
6.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非居民个人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收入并按照原规定缴纳更多税款,可以依法申请退税。2019年1月1日废除了以下文档或文档条款:
(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实际居留之日暂免来华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外字第059号)(第88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的税收义务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在中国居住五年的居民的通知(财税字[1995] 9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个人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第1条, 2和3第4条;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的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5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奖金征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井物产大连办事处外籍员工连续几个月红利确定纳税义务的批复》(国税函〔1997〕546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向外国企业代扣代缴境外从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No。 241);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在华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的每月奖金的纳税义务的通知(国税函〔1999〕245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证券形式确定中国无住所个人工资和薪金所得的税收义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 190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华居住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7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取和获得年度一次性红利等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的通知》第6条。 (国税发〔2005〕9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在中国无住所的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041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董事或高级管理职位的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公式的批复(国税函〔2007〕946号)。 。
特别公告。
附件:每月综合所得税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