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扣除费用3500元后的月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应付的所得税金额(而不是总工资的范围或含义),个人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个问题,例如,薪水应为8000,
然后,应交所得税金额= 8000 -3500-800-(自负盈亏的三险)
税费=应付所得税金额×适用税率
对于第二个问题,通常会计算单独的声明。前者的单位补贴超出标准的公积金确实确实增加了后者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即增加利润总额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收入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第二条在前一年平均月薪的12%范围内,允许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从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其工作所在城市上年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各地的有关规定。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将其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财税[2006] ]第10号):,《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政发〔2005〕5号)等规定,单位个人不得超过上一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在12%的范围内,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单位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城市上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工资的三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将其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