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避税的基本含义
很难给出国际避税的准确定义。结合每个家庭的长处,国际避税可以定义为:国际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范围内通过个人(个人或法人)或通过没有独立法律的团体或基金使用的合法手段。人格(货币)或资产)跨税收的流动或非流动,以达到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的目的。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国际避税不同于国际逃税。尽管这两者都会对减少东道国的财政收入产生影响,但国际避税实质上是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手段,而国际避税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非法行为。
II。避免国际避税的原因
创造和存在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原因,国际避税也不例外。从内部因素来看,国际避税的内在动力是由纳税人尽最大的努力来减轻税收负担。从外部因素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各国之间的税收差异有几个差异:
1.国家纳税体系中纳税人的税收义务不一致。在每个国家的税收体系中,关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的规定是最基本的规定,对其他法规具有约束力。根据国家/地区的现行法规,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如果一个人是一个国家的居民,则必须在其居住国/地区缴税;
(2)如果某人有货源如果某国的收益在原产国征税;
(3)如果某人是一个国家的国民(公民),则必须在该国家/地区征税。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1)和(3)通常就纳税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纳税,这通常称为全额纳税义务; (2)通常来自来源国家对该国的收入或对该国资产的投资要征税,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有限税收责任。
2.征税的范围和方式有所不同。各国在需要征税的内容,不需要征税的内容以及不同收入的征税方式方面有所不同。例如,有些国家不对收入,财富或财富的转移征税;一些国家不对资本收益征税。
3.税率有所不同。例如,对于所得税,某些国家/地区采用比例税率,而另一些国家实施过高的累进税率。具有比例税率的国家没有相同的税率;累进税率过高的国家/地区的税率和等级不同。
4.税基有所不同。例如,对于所得税,国家规定了相应的应税收入,但是每个国家的应税收入的计算方法不同。给予税收优惠将缩小税收基础,而取消各种税收优惠将扩大税收基础。在一定税率的情况下。税基的大小决定了税负的水平。
5.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有所不同。为了消除和减轻双重征税,各国采取了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主要方法,即信贷方法,免税方法和扣除方法。这三种方法在消除双重征税方面是不同的。其中,免税法最有利于纳税人,信贷方式首屈一指。扣除方法最不利于纳税人。当然,对于纳税人,我们希望最大程度避免双重征税。
6.税收管理的实际水平是不同的。由于各种原因,每个国家的收集和管理水平相距一定距离。因此,尽管一些国家对税负有相对严格的规定,但由于收税管理水平不能跟上,税法执行不当,名义税额沉重,实际税负较轻。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些非税法对国际避税程序有重要影响,例如移民,外汇管理系统,公司法以及是否有银行保密习惯或其他保密责任。除上述直接原因外,诸如通货膨胀也是重要的刺激因素。
第三,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一般来说,国际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通过纳税人的跨国流动来避税;通过跨境转移税收对象来避税;滥用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
1.1通过纳税人跨国流动进行避税
通过纳税人跨国流动进行国际避税是自然人的常见避税方法。由于确定不同国家/地区居民的税收管辖权的标准不一致,因此纳税人通常会通过移居或压缩某个国家/地区的居住时间来避税。
1.2通过跨国界转移税收对象来避免国际税收
有两种主要方法可以通过跨境转移税收对象来避免税收:一种是通过转移定价避免税收;另一种是通过转移定价避免税收。另一种是通过避税天堂避税。
1.2.1通过转让定价避免国际税收
指跨国关联公司之间的非独立竞争,主要是母公司与跨国公司的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非独立竞争。市场价格决定了它们之间的交易价格,但是通过人为地故意提高或降低交易价格,将关联公司中一个企业的利润转移给了另一企业。转移定价的具体形式是:子公司以高于正常市场的价格从关联公司进口原材料或备件,然后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将成品出售给关联企业,从而造成损失在子公司的帐簿上。还是没有利润,而从外部留下利润。
1.2.2使用避税天堂进行国际避税
避税天堂,也称为“避税天堂”和“避税天堂”,是指国际税收较少或什至免税的地方,即外国人可以在那里赚钱。或拥有资产而无需缴税或缴纳少量税款的地方。这个地方可以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某个区域,例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便利的城市,因此也被称为``避税天堂''。
1.3。弱化股票投资以避开国际避税
这主要意味着跨国投资者打算降低其在外国子公司中的股权投资比例,并增加贷款投资的比例,从而实现避税。
1.4跨境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避税
所谓滥用税收协定以避税是指不符合特定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第三国居民,为了获得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可以通过在协议当事方之一的领土内设立管道公司来间接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这样的管道公司的安排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运输公司,另一类是间接运输公司。
I.利用国际流动性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舞台上,许多国家通常确定自己在该国有住所并居住一定时间或更长的纳税时间。例如,《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国居住或未在中国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应按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居住,没有任何居住地或居住地。”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避免成为某个国家的居民成为避免纳税责任的关键。这使一些跨国纳税人可以在国家之间自由流动而不必成为任何国家的居民,从而以少或少缴税的方式实现了避税目的。中国对外开放后,随着人员,技术和商业活动国际交流的不断扩大,它已成为一种重要的避税方式,不容忽视。
其次,如果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没有跨税项转移,即在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财产或收入转移进行避税)。通过在其他国家为他人建立相应的机构,他们获得的财产或收入将被转移和分割,以避免在居住国支付所得税或财产税,并在其他国家享受各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第三,将递延收入用于避税在个人收入来源不稳定且平衡的情况下,个人通过递延收入转移,将一定时期内的高收入转移到较低的所得税中。期间,每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水平,从而减少了纳税义务。这种方法对承包商,房客和其他非固定收入者更为有效。
第四,将个人收入转换为经营单位的规费,以逃避个人所得税,例如企业单位应向个人支付的一些福利收入,从直接支付给个人到提供公共服务。它不会扩大公司支出的总规模,不会降低个人消费水平,也不会使个人避免由于直接收入增加而支付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本质上将个人的应税收入转变为个人直接消费,以避免个人所得税。
五,《投资避税法》对于从事高科技研究或从事发明与专利研究的人士,如果您已取得业务成果并申请了专利,您是否准备出售专利或投资于该领域?厂?通常,您可以选择:
1.出售专利以赚取收入。
2.由个人出资设立公司。
3.伙伴关系。
有几种判断优劣的方法,并且判断的标准也多种多样。下面我们看一下税收,哪个更好。
如果您从这项专利的转让中获得的收入是30万元,则您出售专利的收入。然后,您将必须支付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 300,000×(1-20%)×20%= 48,000元税后利润= 300,000-48,000 = 252,000元。
该人实际赚取了252,000元,因为专利是作为一次性收入转让的,因此您将没有第二次收入。
如果您希望这项专利能长期为您带来长期利润,则也应该选择投资业务。例如,如果您投资一家工厂并通过产品销售获得收入,则其中大多数都可以享受某些减免税的权利,并且您的专利权不会转让。因此,您不必为专利单独缴税。您的收入与税收负担的比率不可避免地要比支付专利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更好。
如果您与他人合作,则将颁发专利(股份),另一方将出资,成立股份制企业,并根据公司的股份数量分配利润。您只需要承担投资股息的税额,而股票在转移前就不需要承担税额。因此,您是通过专利获得的,即获得专利收入并获得营业收入。就个人专利转让而言,您的税收负担最轻。
6.《避税法》中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为工资,薪金收入,合同转包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收入是根据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