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乘以所得税率,所得税率因公司而异,范围在20%,25%和35%之间。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的个人所得税率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即根据所得额的3%至35%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
(1)对于全面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对于营业收入,应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应为转让财产所得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状态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种个人收入:
(5)营业收入是指:
2.依法从事学校,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的收入;
3.个人从合同经营,租赁经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
4.来自其他生产和商业活动的个人收入。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免税额从3500元提高到至5000元。一种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表格是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格。(注意:总览图显示了扣减5000后的匹配时间间隔的税率表)
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应税收入=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种保险和一金(个人支付部分)-费用扣除额
2.应税金额=应税收入x税率快速扣除
(特殊的额外扣除项目包括:儿童的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抚养老人的支出。)
这是一个例子
假设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已婚,并且在小学有孩子,父母双方都超过60岁,在北京工作,目前正在就读博士学位,月薪10,000元,社保公积金资金扣除2220元,房屋租金为每月4000元。税制改革之前,起点是3500元,他应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323元。一种
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工资,在不考虑爱人特殊扣除的情况下,每月可额外享受4种特殊扣除:儿童教育额外扣除1000元人民币,继续教育额外扣除400元人民币人民币,住房租金专项扣除额为1200元,抚养老人专项扣除额为2,000元,共扣除额4,600元。
也就是说,在扣除起点5,000元后,纳税人的工资将另外扣除4,600元,其余的钱将被征税。这样,他可能不必每月都缴税。
扩展数据
其他特殊税收减免
1.儿童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费用,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攻读学位(学位)的支出,应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固定扣除400元。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扣减纳税人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固定费用为36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一起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自身或配偶在中国购买房屋。利息年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固定金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中没有自己的住房而产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一)中央直辖市,省会(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扣除额为每月1500元;
(2)除第(1)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内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可减除1100元;市政辖区内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将每月获得减免800元。
6.抚养老人:应按照以下标准扣除纳税人抚养一个或多个家属的抚养费:
(1)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每月固定扣减2,000元;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月为2000元,每个人分担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