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办法(试行)的通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个体工商户收入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对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装饰公司显然不是个体工商户。从事装修的装修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租赁业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2条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以下个人收入:
1.工资和薪金收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第四,劳务收入;
五,捐款报酬;资源
六。特许权费一百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十。意外收入;
XI。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第3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应缴纳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为扣除每个年度的总收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
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是指个体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分包,转包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照经营合同取得的个人的利润,工资和薪金。根据合同(协议),承包商和承租人仅向承包商和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企业的经营成果属于承包人和承租人的,按照本项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承包商或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没有所有权,仅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的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在当前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必要的支出(目前规定可减少3500欧元)元/月)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是根据前面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计算的。
示例1:某家企业的Engineering先生已将该企业的所有管理工作承包了。根据合同规定,郑先生在合同经营期内每年必须向签约发行人支付合同费50万元,其余营业收入属于他。承包经营的结果是,郑先生在扣除正常的营业成本,费用和已付的承包费用后,在纳税年度获得了20万元的承包经营收入。由于郑先生已支付合约费用,因此将退回经营业绩
示例2:企业员工郝女士签约经营该企业,以扭转该企业的经营亏损。根据合同约定,郝女士可以与企业签订经营合同后,提取公司年利润的20%作为个人收入,其余的80%分配给企业。承包经营的结果是该企业在纳税年度获得了人民币30万元的利润;根据合同,郝女士获得了6万元的收入。尽管郝女士获得的收入来自合同经营业务,但她不拥有剩余的80%利润,但她应根据自己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多个地方的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中获得收入的纳税人,应结合其来自不同地方的收入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应根据当年纳税年度从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取得的收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合同经营或租赁经营活动在纳税年度内不足十二个月的,纳税人应当根据纳税人与合同经营,租赁经营活动实际签订合同的月数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该纳税年度中来自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收入的金额-3500倍本纳税年度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的实际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