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含税的销售收入,根据主管税务局的规定,税率在80%至140%的范围内浮动后计算。
印花税是基于(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证明书,并且证明书中包含的金额用作税款计算的依据;
(2)商业帐户簿中记录的资金帐户簿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额作为税基;
(3)营业执照,专利证书,不记录金额的专利执照,以及辅助帐簿(例如公司的日记帐和各种详细的分类帐簿)均根据凭证或帐簿的数量征税。
这里的第一点表明,尽管没有合同,但凭证中所述的金额也用作支付印花税的基础
[问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印花税征收和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Suidi Shuihan [2009]第374号规定:为验证工业(商业)企业的购销合同而应支付的印花税金额=(销售收入+购买金额)×批准税率×适用税率。上述条款中的销售收入和购买金额是否含税?[回答]关于确认买卖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湖北省地税局关于澄清物业行为税一些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Edi Shui Fa [2010] 17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买卖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买卖金额在合同上注明。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购销合同中的购销金额包括一些增值税,有些不包括。有两种情况可以解决此问题:
(1)根据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的情况: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免税额,则将免税额用作计算税款的依据;
2.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既有免税额又有增值税额,并分别记录,则以免税额为基础计算印花税;
3.如果买卖合同中包含的金额包括增值税金额,但未单独记录,则以合同中包含的金额(即含税金额)为基础。计算印花税。
(2)批准的印花税征收情况:
纳税人的帐户直接列出购买和销售的金额,作为计算印花税的基础,无论其是否包含增值税。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对买卖合同和加工合同征收邮票价格的通知
(上海水地〔1993〕103号)第1条规定,购销合同的贴花应为根据合同中记录的销售(购买金额)扣除已记录的增值税的贴花税。“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税和营业税业务问题的通知
“(吉地水财兴函〔2001〕23号)规定,根据《吉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签订吉林省购销合同的单位和个人。货物并核实双方的印花税购买金额和销售收入的应纳税额,是根据购买商品向另一方支付的总价以及从另一方收到的用于销售商品的全价得出的。
至于买卖合同印花税的计税基础是否包含增值税,由于地区不同,广东省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