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大股东不减少持股量,交易商不敢这样做。如果您与庄先生合作,减持可能意味着价格达到顶峰。
减少大股东持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了解公司的当前经营状况。当他认为公司的市场价值已经超过公司的实际价值时,他会选择减少现金
大大小小的非持股减少计划(根据90%的地方税优惠政策计算)
(实际个人只缴税20%-20%×40%×90%= 12.8%)
(针对个人限制性股票减免,非缩减股份大小,原始股减少,出售雇员股票,高管离职的优惠减税)
自2010年1月1日起,根据“财产转让收入”,对个人转让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收入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为纳税人,个人股东开立账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由负责证券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收取和管理。
减税计划:
1.支付因出售限制性股票而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6%(地方税收保留额的90%)的奖励费。当前,使用以下两种方法:
1)持股量减少的交易少于1亿的投资者可享受优惠退税,占当地应纳税总额的90%。第二次征税不需要执行。
2)交易额减少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可以享受100%的地方税收返还,并执行第二次征收要求(附有纳税证明)。
2.奖励政策将于2012年3月12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3年。如果需要调整国家财税政策,请进行相应的调整。
3.减持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限制性股票的奖励应在缴纳全部仓储税后的7个工作日内兑现(通常在交易月15日之前)用于纳税申报和清算)
应税收入=出售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收入-(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合理税金)
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提供限制性股票原值的完整真实证明,则应当按照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制性股票和税款的原值。限制性股票。
预扣证券公司预扣的个人所得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支付到当地税务部门的税收存款帐户中,税务部门必须将其个人所得税的60%和国家财政的40%地方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可以将90%的本地财务保留金退还给客户。高额的税收优惠大大降低了客户的限制性股票以减少持股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