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许多外贸公司根据公司的账目在香港避税,但通过香港与本国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避税。
首先,
世界上有两种征税原则:
我国的征税原则是领土原则;
也就是说,
如果香港公司的利润不是来自香港,则无需纳税,
我们的许多国内朋友为了避税而设立了香港公司。
此外,香港公司的管理层是董事自愿宣布的表格,
也就是说,只要每个客户总监都可以提供文档或发票支持。
因此,在香港开户比在中国开户要容易。
首先,如果A是一般纳税人,这不是问题。 X公司向A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然后A向Y开具特殊发票。在抵销税款后,仅实际支付差额。
在这种情况下,它实际上是正常的购买和销售过程,因此计算就足够了。
当然,即使A是一般纳税人,您也可以使用下面的第二种方法。毕竟,增值税略高于营业税。
其次,如果A不是一般纳税人,他可以采用购买方式。但是请务必注意税法的条件以确认购买:
1.受托人(A)不垫款;
2.卖方(X)将发票开给委托方(Y),受托人(A)将发票转发给委托方(Y);
3.受托人(A)根据卖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Y)结清付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和营业税若干政策法规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
签订购买合同后,将以处理费的形式从Y公司收取买卖差价。A只需要支付5%的营业税。
在这种情况下,无需执行购买和销售会计。收到购买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Y
在付款时输入相反的字词。如果Y直接将货物支付给X,则不需要上述输入。
收到手续费后,请向银行借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