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年末,将今年的税后净利润转移到利润分配中:借入:当年的利润:利润分配-如果未分配利润是净亏损,则为相反的输入。对于有利可图的企业,应首先以当年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准备金(非公司企业可按10%以上的比例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也可以在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何公积金。借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用盈余公积弥补资本损失或转移的任意盈余公积:借款:盈余公共积累贷款: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弥补损失(或贷款:实收资本,股本)
作为一项经济行为,税收筹划旨在最大程度地提高税后收益。换句话说,即使增加了当前的税收负担,如果增加税后收益,这种税收计划也是可取的。尽管减轻税收负担可以大大促进税后收益的改善,但是增加税收负担有时可以产生相同的效果。例如,现实生活中的税收负担实际上是可以逆转的。税收筹划的特征在于提高税收以促进税后收益的最大化。这种利益既可以是短期利益,也可以是长期利益。此外,税收筹划过程的重点是如何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合理安排税收活动,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税后收益。人们在计划过程中使用的方法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不是非法的。这样,计划结果似乎是按照税收精神进行合法规划的,而违背税收精神进行计划既不是违法的也不是违法的。例如,避税计划是违反税收精神的非非法计划;利用税务机关收集漏洞,将应纳税所得额转化为灰色收入,达到“节税”的目的是违法的。可以看出,税收筹划提供的税收模式本身可能包含与税收精神相反的非违法和违法行为。将税收计划理解为合理的税收节省是不合适的。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上的偏差不会帮助人们充分把握税收筹划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
税后利润也是企业可以分配的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法定公益金。
可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是可供投资者使用的利润。供投资者使用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优先股应付股息是指公司根据利润分配计划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根据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计入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