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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入再投资计划编制方法
个人所得税是对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而获得的股息和个人股息所征收的。但是,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再投资,国家不对企业保留的未分配利润征收所得税。如果个人对企业的前景持乐观态度,则可以将应从企业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收入留作对公司的再投资,企业可以以股票或债券的形式记录这部分收入以个人名字命名。这种方式不仅可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使自己的股票价值更加可观。但是这种方法要求个人对业务前景更加乐观。
股息红利免税法是一种税法,它消除了从股东层面对居民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进行双重征税的问题。在适用股息红利免税法的同时,为了正确解决股息红利双重征税问题,并防止纳税人滥用股息红利免税制度,以确保公平的税负,已经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规定。
同意将从股权转让和清算的角度考虑固定股息。这会给投资公司带来不同的税收负担吗?
如果投资公司希望转让股权,则被投资方将超过公司分配的税后利润总额,这将导致公司的净资产大幅减少。。投资企业的资本收益因股利分配过多而减少。随着税法对资本利得征税,资本利得税负担也相应减轻。相反,如果被投资方分配的税后利润少于公司产生的总利润,则资本利得税将增加。因此,预计投资公司将转移股权,并且他们必须始终设法获得尽可能多的奖金,并给被投资方带来更大的分红压力,这将导致被投资方超过公司为该业务创造的税后利润总额。分配。资产增值税。在这种方法下,违反了避免股息免税政策重复征税的初衷。滥用股息免税以免征税有很大的税收风险。
如果预期投资企业将清算被投资企业,则该清算企业股东所分享的剩余资产金额等于该清算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其计算依据为:股东所持股份部分税项应确认为股息收入,并且免税政策仍然适用。因此,只要初始固定股息不超过税后利润总额,税收负担就不会改变。
简而言之,当居民企业同意分配固定股利时,需要注意两个税收风险:首先,在税前分配的一部分中,固定股利超过应按比例分配的股利出资额;第二,滥用免税政策来避税,并有意使用免税来减少资本利得税。公司税务人员需要仔细了解股息的实际含义,并掌握其限制性条件,以便为公司税收节省带来最大的税收优惠。
成本费用计划策略成本费用税收计划策略,即一种根据企业情况根据税法在成本和费用确认和计算上的不同规定选择一种有利方法的策略。
有:
1.选择库存定价方法库存流通具有两个方面:实物物流和价值流通。由于实物物流和价值流通通常不一致,因此必须采用某种库存成本流通假设并采用适当的库存评估。该方法在期末存货和已售商品之间分配成本。不同的库存计价方法将导致企业库存的运营成本不同,从而影响税收利润和所得税。因此,库存评估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用工具。选择最有利的库存评估方法可以节省税收。根据现行税法,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先进先出,加权平均和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库存评估。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对公司税收的影响不同,这对于财务管理很重要步骤也是税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哪种方法更好,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2.折旧方法的选择由于折旧应包括在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因此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当期成本,利润的大小,利润水平和所得税额。应付。因此,选择折旧方法,折旧计算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的残值,清理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总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将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本报此前曾介绍过“不同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所得税”案例,读者可以参考)。
3.成本和费用分配与支出通过计算和组合成本的各种内容,它可以达到最佳成本值,从而最大程度地抵消利润并减少税款。成本,费用分配和支出方法的使用不会任意夸大成本或任意花费,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诸如成本计算程序和会计方法之类的法律方法进行财务税收筹划活动。
(1)费用分摊方法。使用成本分摊方法影响公司的税收水平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最小化支出支出,另一个是如何最大化支出成本。企业通常有多个支出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其规定的支出范围,例如劳务标准,管理费配额,减员标准和各种补贴标准。如何选择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支付的最小费用,即实现生产经营效益与费用的最佳结合,是应用成本分摊方法的基础。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支出应在按照应计原则确认相关收入的期间内予以确认。确认费用摊销的方法一般有三种:一种是直接确认当期费用。另一种是根据与营业收入的关系确认。与当期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为当期费用;第三,按一定方法计算确定摊销额。上面提到的三种不同的费用确认方法允许公司在计算成本时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节省税款。
(2)费用方式。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如果发生坏账和坏账,应及时将其计入成本,并及时识别存货损失和存货损坏。对于可以合理预期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应采用权责发生制法计算费用,并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配和支付的费用和损失的摊销期限。例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应摊销的费用等应选择最短的时间段,增加前几年的成本,并推迟征税时间。在限定范围内发生的费用,例如商业娱乐费用和慈善救济捐款,应准确地把握允许的限度,并努力在限度内全部支出。损益补偿计划策略损益补偿是允许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使用一定年度的亏损来弥补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种优惠形式在支持新企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对有风险的投资有相当大的激励作用。但是,该方法的应用是基于企业发生损失的前提,因此没有令人鼓舞的作用,就其适用范围而言,只能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中国税法规定,企业每年发生的亏损可以由下一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如果差额没有弥补,则可以在五年内用收入前利润弥补;不足以弥补的损失应在五年后使用利润弥补。
损益补偿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收入是预先确认的。在前五年的损失可以弥补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前确认收入。(2)延期支出。对于坏账和坏账,不计提坏账准备,采用直接核销法将可以归类为当期费用的项目资本化,或推迟支付广告费用等可控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