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方法:
1.一般而言,企业从外部募集资金有两种形式,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两种形式各有优缺点。在公司税收筹划方面,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具优势。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产生的手续费和利息支出可以计入金融体系下企业的建设或财务支出。
2.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支付,作为减税项目,企业可以少缴纳所得税。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由税后利润支付,税后利润比债券发行计划要征税。因此,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企业不仅可以筹集资金,而且可以通过税收筹划节省税收和增加资本。当然,应该指出的是,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入的增加。因此,我们不仅要注意融资中的所得税,还必须选择企业能否获得最大的税后收入作为选择融资方案的标准。
募集资金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先决条件。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资金,这需要资金决策。融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公司降低资本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并增加所有者的收入。
(2)股份公司可以采用非直接分配股息的方式来增加股票的价值,从而避免支付投资者(股东)返回的所得税(股息和股息)。股份公司可以将其大部分税后利润用作对公司的追加投资,从而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并增加公司的股票而无需额外发行股票,从而为投资者带来更多利益。对于公司股东而言,由于没有股份公司的股利,因此,对于以高于被投资单位的投资者的所得税率分配的股利,也没有部分补偿;对于个人股东,因为股份公司没有股息股息不需要为股息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股利部分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上涨来补偿;对于股份公司本身,它也可以获得对再投资部分的优惠待遇,并增强自身实力。
2.为外国投资者从企业获得利润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专门规定了对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自该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成立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资本投资,经营期不设少于5年经投资者申请并获得税务机关的批准,将退还再投资部分所缴纳的所得税的40%。如果在5年内撤回再投资,则应退还已退还的税款。
外国投资者要申请再投资退税,投资必须使用从外国投资企业获得的税后利润进行,并且投资必须在再投资基金的实际投资后的一年内列报。对于增资或投资期的投资证明,请向原始税收地点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外国投资者申请退税时,还应提供证明该再投资利润所属年份的证明。如果无法提供证明,则当地税务机关应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计算和确定。
(2)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中国,以托管,扩大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外国投资者将直接从海南经济特区的企业获得利润区对海南经济特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发展企业的再投资,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全额退还其再投资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除一般的再投资退税规定外,实行这种退税方式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核定部门发给的证明,以确认持有或扩大的企业是产品出口企业还是高新技术企业。 。在规定的再投资退税期限内,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产品出口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由税务机关按40%的税率办理。在生产经营开始后三年内或再投资使用后三年内达到投资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或在生产经营开始后第一年内或再投资资金使用后第一年内投入使用经评估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差额将按100%的退税率退还。
如果外国投资者直接对已建立或扩展的企业进行再投资,或者在开始生产和运营之日起的三年内不符合产品出口企业的标准,或者未被连续确认为一家高科技企业,应该将其归还。退税的60%。
上述规定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选择如何处理外国投资企业的利润回报以减轻税收负担的可能性。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减税:
(1)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您应尝试在中国进行再投资,享受再投资退税,并避免将投资利润返还给中国。
(2)在决定再投资的持续时间时,请尝试选择一个经营期超过5年的再投资项目,以获取再投资退税。那时,如果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撤回了再投资,尽管应退还退税,但这等同于使用无息税收。
(3)在做出再投资项目决策时,请尝试选择可以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的投资项目,以获得100%的再投资税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