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劳动者,货物和个人的进口者,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十五条下列各项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的自营销售农产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财政部:“第三十五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免税项目的范围如下:(1)第(1)款所述的农业是指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分发《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说明》(财税字[1995] 52号)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种植,收获的农产品。和动物繁殖。出售单位和个人出售的票据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上述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农产品,单位和个人购买的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仍在注释中列出。未免税的农产品,应按规定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附件“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说明”农产品是指农作物,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主要产品。
(1)食品是各种主食水果的总称。该货物的税收范围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和其他杂粮(例如大麦)。 ,燕麦等,以及经过碾磨,去壳等加工的谷物(例如:面粉,大米,玉米面,矿渣等)。农产品的税收范围包括2。动物包括已培养和自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的征税范围为:...(11)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植物以外的各种人工植物。和野生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小麦秸秆,豆类,土豆,藻类等。
(2)牲畜产品牲畜产品是指人工繁殖,繁殖和捕获各种牲畜和家禽。该货物的税收范围包括:1.野兽,家禽和爬行动物,例如牛,马,猪,绵羊,鸡,鸭等。”
4.根据中国人民的《企业所得税法》,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令第63号)规定:“企业以下收入的第二十七条可以免征或减免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收入;……”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86条第27款(1)规定的业务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公司所得税。它的意思是:(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5.牲畜,家禽养殖; ...”
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税
1.免征农业机械耕作,灌溉和排水收益的营业税,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禽,畜,水生动物育种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的批复》 《农业土地租赁合同》 {
(国税函〔1998〕82号),该单位或个人将寄出(出租)土地,水面等。其他从事租赁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合同(买卖)在农业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农林牧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并针对企业(包括农民性质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收入实施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征收管理中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该公告明确规定,获得农业部颁发的从事海洋渔业业务的“海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海洋渔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该公告规定,企业购买的农,林,牧,渔产品将在自有或租用的地点进行养殖和育肥,繁殖等,并经历一定的增长周期才能改变它们的生物学形式。这并不是因为与农产品加工的联系大大提高了产品的使用价值,可以将其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和育种项目,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无法确定农产品的重新种植和育种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则可能需要企业向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该公告还阐明,如果企业采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应分别计算和分别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和优惠金额;如果会计核算不清,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比例分配法。或其他合理的验证方法。
最新的与农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加工和加工
商品和服务税
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有机肥料产品。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有机肥料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 56号)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以及批发和零售有机肥料产品的纳税义务为: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113号)规定,磷肥,氮肥和复合肥应纳税。免除肥料作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和销售。增值税。增值税免征农业薄膜,以及批发和零售种子,幼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和其他农产品。
蔬菜流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蔬菜流通将被豁免。
新鲜的活肉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鲜肉蛋制品流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75号)规定,自10月1日起部分鲜活蛋免征,2012年。产品流通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批准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通知(民税〔2008〕149号)规定了免征或减征的范围。农业生产加工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级加工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 26号)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某些农产品的初始加工。
农业技术创新
商品及服务税
。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机械耕作,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服务,禽,畜,水生动物繁殖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运行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3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至2015年12月31日。从生活用水中获得的自来水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综合利用资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劳务资源和增值服务综合利用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15号)规定,农业和农牧业三种类型。出售了林业(例如三种剩余材料,次要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其余材料为木材(竹,草)纤维板,木材(竹,草)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有机硅,水解酒精和木炭杆的自产产品均需缴纳增值税。政策。
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以下项目(包括初始加工)中获得收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籽,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品种育种;中药材种植;森林的种植和种植;畜禽养殖;收集林产品;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护等,渔业服务业项目;离岸捕鱼;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收入的一半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