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是一种企业筹划行为,纳税人根据税收政策法规的指导,选择能使税收收益最大化的纳税计划,以提前对其生产,经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处理。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
(1)避税计划
是指纳税人使用非非法手段(即明显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违反法律精神的手段),使用税法中的漏洞和空白的计划,获得税收优惠。税收筹划既不是非法的也不是合法的,与不遵守法律的纳税人的逃税本质上是不同的。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对其进行控制(即不断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和堵塞漏洞)。
(2)节税计划
意味着纳税人可以通过巧妙的融资,投资和管理活动安排,充分利用税法,减免税等固有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而不会违反立法精神。实现少交税或少交税的行为
(3)转移计划
是指纳税人通过价格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经济行为。
(4)实现零税收风险
表示纳税人的帐目清晰,纳税申报正确,纳税及时,全额,不会有税收处罚,即没有税收风险,也没有风险。是最小的,可以忽略。状态的种类。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允许纳税人直接获得税收优惠,但可以间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规模扩张。
税收筹划方法
(1)选择低税计划
是在多种税收方案中选择低税收负担,这意味着选择低税收成本;
(2)延迟缴税
纳税期限的延迟等同于企业获得的政府免息贷款等于该延迟时期内递延的税款。
税收筹划的风险分为:政策风险,业务风险和执法风险等。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由于税收筹划对政策的依赖而引起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政策选择风险。造成这种风险的主要原因是计划人员对政策精神的了解不足,了解不足以及掌握不准确。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字面含义进行,并且不能扩大也不可以减少。同时,我们必须注意立法和行政机关的有效解释,以准确掌握税法。
(2)政策调整的风险。中国的市场经济正在蓬勃发展。为了满足不同发展时期的需求,必须相应地调整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的税收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不规范的或相对短期的。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难度,甚至使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无法实现。
(3)政策模棱两可的风险。中国有许多层次的税收法律法规。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条例外,有关税收管理职能部门还制定了大量的税收行政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按照本行政法规进行税收筹划,则由于对本行政法规所体现的税法精神的误解,有可能使税收筹划失败。
第二,税收行政执法偏离的风险
无论哪种税种,税法在纳税范围上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只要税法没有规定其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确定是否应纳税。由于质量参差不齐等因素,税收政策的实施可能会有偏差。例如,税收筹划和避税之间的界限相对模糊。从本质上讲,税收筹划是合法的,避税与国家立法意图不符。但是,在确认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时,由于税收征管不规范,客观存在。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逃税或避税,则纳税人进行的税收筹划不会带来任何税收。相反,这可能是不合理或非法的。税务机关对他们处以罚款并付出更高的代价。可能还有一些公司非法发现了税务机关尚未发现和调查的税收计划,但它们为将来的税收计划风险隐藏了隐患。
第三,经营损益风险
第四,投资扭曲风险
建立现代税制的主要原则之一应该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立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税收因素,纳税人通常会放弃最好的一种,而改为另一种最好的。纳税人因税收而被迫改变投资行为并给企业带来机会损失的可能性是投资扭曲的风险。这种风险源于税收的非中立性质。可以说,税收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的风险就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除上述风险外,还存在由于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不正确理解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所要求的条件执行不力而引起的风险。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原因是税收筹划的预计划与执行计划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因素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出现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公司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