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天堂是那些吸引外资并繁荣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确定国家或地区的一定范围,并允许外国人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活动,获得收入或拥有财产的避税天堂不对其征收直接税,不实行低直接税率或不实行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一)当地政治,经贸环境十分稳定;有良好的金融法律设施可促进各种金融机构或基金会的建立和发展。
2.为了鼓励经济发展和吸引外资,一个人可以拥有一家有限公司;同时,政府无需宣布受益人的身份就可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3.政府为所有企业提供隐私保护,并对董事的信息严格保密。
4.税率低,税收控制很少;来自国外业务的利润无需缴纳利得税即可实现合理的避税;无需提供审计报告,只需保留信息以反映经济状况即可。
2009年4月9日,“ Tax Haven”仍将存在很长时间
最近,“避税天堂”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近发布了最新的税收绩效评估报告,并公布了三个清单。第一个是“黑名单”。菲律宾,马来西亚,哥斯达黎加和乌拉圭这四个国家被包括在内,因为它们拒绝遵守国际公认的税收标准。第二个是“灰色清单”,其中包括瑞士,卢森堡,比利时等38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承诺在银行保密系统或税务信息交换方面做出努力,但实际上尚未实行实施。第三份清单是“白名单”,其中包括40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实际上符合国际通用税收标准。
列入“黑名单”和“灰色名单”的某些国家和地区自然是“不高兴的”,因此并未将自己视为“避税天堂”。自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以来,“避税天堂”蓬勃发展。尽管过去的一些批评毫不费力,但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公开表示已对其施加制裁。很少。在刚刚结束的伦敦G20金融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同意对拒绝合作并准备实行制裁的“避税天堂”采取行动。在压力下,被列为“避税天堂”的一些国家或地区表示,他们将改变过去的做法,积极合作并按照国际税收标准行事。因此,人们预测“避税天堂”将逐渐消失。
那么,“避税天堂”会真正消除吗?我认为“避税天堂”不会在世界上消失,而且会长期存在,但是他们的日子不如从前,他们或多或少会采用一些符合国际税收标准的做法,即,适用于跨国纳税人。在为避税提供便利方面会有所融合。
首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跨国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式来减轻其税收负担:逃税和避税。逃税是非法的,避税是税法中的漏洞,而不是非法的。跨国纳税人通过避税来减轻税收负担的做法将长期存在,选择使用“避税天堂”避税仍然是避税的重要方式。
其次,这次有些发达国家强烈反对“避税天堂”的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由于经济衰退和财政“紧缩”,需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来打击避税和增加税收税收;其次,国际金融危机使人们意识到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打击不合作的“避税天堂”将有助于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在一些发达国家,与逃税和避税作斗争需要避税天堂的合作。最重要的需求之一是从银行获取有关客户的信息,这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保密法有影响。以瑞士为例。它的银行保密系统已经使用了近三个世纪。由于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瑞士的银行已经能够吸收世界各地的庞大资产。如果瑞士想修改其银行保密系统,一方面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另一方面,即使对相关系统进行了修改,其优惠税收政策仍然对客户具有吸引力。
再次,根据OECD的描述,“避税天堂”的主要特征是极低或没有税收,不透明的金融信息和税收系统,以及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的避税和洗钱活动国家和地区提供便利并破坏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从这个描述中可以看出,“避税天堂”不是指低税区或非应税区,重点是有些国家或地区不为有税国家提供合作,也没有提供相关的税收。税务信息交换。如果“避税天堂”国家和地区在交换税收信息方面提供合作,则实施优惠税收政策以吸引客户是他们的主权。
因此,按照国际税收标准行事的“避税天堂”将长期存在。
离岸公司反映了跨国公司的特殊法律组织地位,这使它们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负担。离岸公司享受有吸引力的税收待遇。前提条件是公司的业务活动必须在其正式注册的司法管辖区之外进行。只有这样,离岸公司才能免除该司法管辖区的全部或大部分税款。所谓“离岸”的概念由此而来,其真正含义应为“在国外”。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岸公司与其他企业和公司没有实质性差异。它是一家与其他公司享有同等权利并可以与其他法人进行平等贸易活动的经营实体。公司的运作只需要某些象征公司存在的要素,例如所有者,经理(通常不少于两个人),公司的章程细则和其他文件。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发现离岸公司与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商业合同,该公司的离岸地位将被撤销。
外国公司的离岸注册通常寻求专业的咨询和中介服务公司。实际上,离岸公司的大多数注册和业务活动都是在这些公司的代理下进行的。离岸公司所有权的保密性也已成为避税的工具。注册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不是真实所有人,而是其他人。离岸业务的方法和技术可能非常多样化。它不仅包括股份公司形式的公司,还包括其他形式的商业法律组织,例如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公司和其他混合公司。
目前,离岸公司不仅可以在某些传统的离岸司法管辖区(例如维尔京群岛,欧洲的马恩岛和地中海的直布罗陀)注册,还可以在欧洲的一些著名国家注册。许多欧洲国家/地区的法律允许离岸商业活动。例如,在瑞士的某些州,允许具有某些组织形式的公司从事离岸业务,其税率比正常税率低几倍。那些被认为是避税天堂的专业离岸司法管辖区正在努力为离岸投资者提供新条件和税收优惠,并在激烈竞争中吸引外国投资。
离岸公司金矿或黑洞
尽管国际上对国际避税天堂的评论不一致,但某些国际经济组织和发达国家政府,特别是主要的资本出口商,坚决拒绝,并制定了特殊法规来抵制跨国公司对避税天堂的使用。离岸公司避税。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不一致,但是针对避税天堂法规的准则很普遍,也就是说,母公司的管辖范围应对通过非税收管辖范围内的子公司获得的公司收入的一部分进行征税。无论该收入是进入母公司的帐户还是留在离岸公司,都应将其视为母公司的收入。如果该法规能够实现其目的,则将消除利用避税天堂避税的优势。在执行类似规定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可能面临许多行政罚款,从而增加了其税收负担。
美国是第一个制定反避税天堂法规的国家。早在1962年,《内部税收法》就规定了必须在美国纳税的外国子公司的收入类型。此外,参与受美国经济制裁或受《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严格控制的国家经济交易的美国纳税人,可能会受到重罚。
德国的《外国税法》也对外国离岸公司的收入征税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受控制的外国公司实现的收入中,按比例分得的归属于其德国居民股东的份额应在德国缴纳所得税。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2000年报告中提议的35个避税天堂的有害税收竞争作了最后通::给避税天堂12个月的时间来决定是否与该组织合作,以及在2005年底之前取消有害税收制度。如果他们不与该组织合作,他们将受到国际社会的制裁。在报告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11项制裁非合作避税天堂的措施。目的是加强对这些公司的监管,例如增加税收,审计和反不正当竞争。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宣布反避税天堂报告之前,包括百慕大,开曼群岛和塞浦路斯在内的六个国家和地区已预先做出承诺,并愿意通过该合作消除有害的税收活动。到2005年底,有望采用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信息交换和公平税收竞争。
尽管中国尚未制定鼓励外国投资的具体反避税政策和措施,但已加强了与各个国家/地区的反避税组织的合作,协调了国际税收事务的管理和对外国企业的税收管理。关联企业,全面提高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已成为外国税务机关的重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已开始该领域的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实施反避税措施,包括实施反避税调查,组织实施反避税合作调查,联合调查,调查处理等。各种避税行为,谈判,管理和实施提前定价,资金削弱,避税天堂的避税,受控外国公司的避税问题的调查和处理等。
由于国际压力,许多国际避税天堂已陆续修订了公司注册规定。维尔京群岛最近将修改公司注册条例,废除未注册的外国公司股票制度,并大幅提高年费。
随着国际社会压力的增加,国际避税天堂的存在将越来越被困和孤立。在那里注册的公司将受到感动,避税的“好日子”不会永远持续下去中国的离岸公司将面临新的选择和回应。(作者是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信息:注册离岸公司的7大好处
一些离岸公司竞相出海的重要原因在于利益趋势。根据所获信息,类似的离岸法律区在香港,澳门和其他一些地区很常见。简单的程序和良好的治疗已成为其共同点。一般来说,注册离岸公司至少可以为注册公司和企业带来以下七个好处:
1.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企业也越来越显示出跨国发展的趋势。企业经常使用跨国业务来增强实力并扩大业务范围。注册海外离岸公司成为公司走向全球和发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2.向美国出口产品的企业需要申请配额和一系列相关程序,这需要一到两倍的成本。如果公司有一家海外离岸公司,并且企业将产品出口到离岸公司,然后将离岸公司出口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则可以绕过转换税收壁垒获得免税,并且可以成功绕过出口配额限制。
3.绕过外汇管理并促进投资。一般来说,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在香港或新加坡的第二板进行海外融资和上市是相对简单方便的。而且,由于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没有太大的限制,所以公司使用资金也很方便。以这种方式上市的许多公司只是将在海外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放在离岸离岸公司中。根据国内企业的具体需要,公司将资金一一汇往国内。
4.宽松的法律环境和良好的保密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基于英国商业公司法。公司关于股东和董事的信息是机密的,不需要向公众披露。宽松的法律环境和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性,充分保证了上市公司的安全,大大降低了各种风险因素。
5.税收优惠。离岸公司通常没有任何税负。所有离岸司法管辖区都不同程度地规定,离岸公司获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征地方税或以非常低的税率(例如1%)缴纳,有些它甚至免征遗产税。该公司每年仅需向当地政府支付固定费用。
6.公司成立迅速,注册方便。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机构来做,注册人无需去注册处进行操作。通常,地方政府批准企业只需要1-2天。公司成立程序简单,成本低。一般而言,境外公司要求设立该公司的条件是至少有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并且股东要购买一股股份。
7.公司的管理既简单又灵活。离岸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和董事会。即使召集他们,也可以任意选择位置,自由度更大。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个人或公司,并且公司的股份可以非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可以向股东发行不同级别的股票,例如优先股,可赎回股份,无记名股票等。在不同地点设立的海外公司存在一些差异。(《全球》杂志的朱宏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