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企业目前面临的税收筹划问题是集团内部的税收负担不均衡,内部服务内容无法扣除。通常,建筑公司将有多个工程公司参与施工。不同的公司也有不同的任务,这将使税收负担有所不同,并且大多数建筑集团的业务运营都多样化。他们不仅将为企业提供建筑服务,而且将无法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随着增值税扣除的实施,随着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实施,建筑企业的资金流向也发生了变化,给建筑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自税收改革政策实施以来,企业可以灵活设置组织形式。为了减轻集团公司税收负担的不平衡,您可以将每个建筑公司设置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以便其不同子公司可以独立申报和纳税。对于拥有更多内部服务的建筑公司,他们希望获得要进行更多的扣除,您可以选择将其服务和其他部门设置为独立的会计子公司,以解决相应的问题。
并且这个子公司的成立也很特别。通常,我们在税务局设立的子公司仍按原始税率纳税。没有奖励,但是如果子公司在我们地区成立,可以享受一系列非常丰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税收优惠的形式实现节税。不仅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税收条件,而且为企业创造了税收筹划的便利:
1.注册企业地方保留增值税优惠的30%〜70%;
2.公司所得税将由本地保留的30%〜70%支付;
3.个体企业(用于业务改革和增加)可以小规模申请征税。
5.总部经济投资模式。也就是说,无论地理位置如何,全国各地的企业都可以享受我们园区的财政支持政策。
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筑项目通常有一个以上的承包单位。不同的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及不同的承包单位,具有不同的关系和不同的状态,从而导致不同的承包方式。共有四种。
1,总承包
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施工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或其所有工作(例如施工阶段)。该承包单位可以将多个专业任务分配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以统一的方式完成,协调和监督其工作。通常,施工单位仅与该承包单位有直接关系,而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则具有直接关系。这种签约方法称为总签约。承担此类任务的单位称为总承包商,或简称为总承包商。通常,有咨询和设计机构,一般的土木工程公司以及将设计和施工集成在一起的大型建筑公司。中国工程总承包公司是总承包单位的组织形式。
2.分包
分包合同称为分包合同,是相对于总承包商而言的,即承包商与建筑单位没有直接关系,但分包子项目(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些专业项目(例如钢结构制造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总承包商将在现场安排其活动并负责总承包商。
分包单位通常是专业的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国际分包的主要类型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一个分包单位,然后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是由总承包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3.独立合同
独立订约是指订约单位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订约任务,而不执行分包。通常仅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小型项目和维修项目。
4.联合合同
联合承包是一种与独立承包相对的承包方法,即由两个或多个承包单位组成的财团来承包工程任务。假定参与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与建筑单位签订合同。施工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但是,参加工会的单位仍然是独立经营的企业,但它们仅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并在共同承包的项目上享有共同利益,包括投资资金,派遣工人和管理者,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成本分摊,利润分摊和风险分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和增值税试点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发布,从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当企业和甲方结算该项目时,应税销售额必须包括物料价值并缴纳增值税。因此,选择承包劳务或承包材料的形式对建筑企业尤为重要。
劳务合同是建筑企业的最佳政策
进行业务改革后,建筑业的增值税率为11%,而签订劳资合同所支付的增值税为11%。可以扣减材料费17%,材料费为60%。计算得出,60%* 17%= 10.2%,因此在材料改革后可以扣除10.2%,我们仅需支付0.8%的增值税,这比改革前的3%降低了2.2%。仅从材料成本的角度来看,经过业务改革的增加,签订劳动合同和材料合同使增值税减少了2.2%。
在进行业务改革后,几乎无法扣除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占项目的20-30%。目前,我们将计算30%。与业主签订的总合同需支付11%的增值税。 30%* 11 = 3.3%。因此,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增值税比增值税改革前增加了0.3%。
就合同人工和材料而言,材料成本降低了2.2%,人工成本提高了0.3%,总税收减少了1.9%。不考虑其他辅助材料的业务改革增加之后签订的劳资合同必须低于税制改革之前的水平。因此,与业主讨论业务时,能够签订劳资合同是建筑公司的最佳政策。
建筑公司如何签署劳务合同
1.与政府机构签订劳资合同
的所有者有两种,一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另一种是非房地产开发公司,例如工业企业,政府部门(例如道路,建筑,基础设施,政府大楼,并且只有房地产公司在进行业务改革后有所增加。工业企业需要扣除,而政府部门则不需要扣除。当所有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非工业制造业时,他必须找到一种方式来签订劳动和物质合同。
2.业主指定品牌,建筑公司购买材料
如果业主想购买材料,建筑公司无法扣减材料。它必须与所有者通信。以法律形式签订劳动和材料合同。所有者可以自定义供应商的品牌,而建筑公司可以购买。扣除17%。
3.业主购买材料,建筑公司支付供应商资金
有些所有者可能没有任命供应商,但不得不自己购买材料。这时,他们必须进行协商和沟通,以便所有者成为您的买方,并让所有者代替建筑公司进行购买。签订采购合同时,您必须与建筑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业主将向供应商付款还是建筑公司向供应商本身付款?根据财税[1994] 26号文件,购买行为无法获得资金,因此,如果所有者想购买,则必须告知其细节。
(1)从签订合同的角度来看,仍然有必要与所有者签订劳动和物质合同;
(2)业主以建筑公司的名义去购买材料和购买物品;
(3)购买付款的付款方式是:所有者将付款支付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将付款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然后供应商将发票开具给建筑公司。
4.业主购买材料并支付供应商资金
根据国家税收[1995] 192号文件第3条第1款,如果票价不一致,则不能扣减进项税。因此,如果所有者将钱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则供应商将它被发行给一家建筑公司。由于票价不一致,无法抵扣进项税。
在所有者必须向供应商付款的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避免不扣除进项税的风险:
第一种方法:在所有者付款给供应商之前,建筑公司首先向所有者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例如,如果所有者向供应商支付了6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费用,则建筑公司将首先打开所有者。600,000增值税发票可让所有者在向供应商付款之前收到发票。同时,建筑企业,业主与供应商签订了委托协议,建筑企业委托业主向供应商支付材料采购款。
第二种方法:如果建筑公司未开具发票,则建筑公司与业主之间签署无息贷款协议,然后签署三方委托付款协议,其中规定所有者将直接将材料购买付款支付给供应商。
莫名其妙的成本,虚假的发票,向私人的公共转移,没有发票的报销,不愿缴纳所得税,没有为农民工提供社会保障,没有管理人员缴纳的税款,委托付款,作为建筑业融资的“扣押” ...这些话听起来很熟悉吗?建筑行业的会计工作真的很困难!今天,我将总结建筑业的三个主要税收筹划要点:
首先,建筑行业的个人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障计划政变!
1.建筑工人经常跨地区,单位和项目工作。为所有雇员申报全部税款非常困难。对于其他支持系统,建筑工人总数征收是不现实的。
因此,基本上,根据项目的位置,根据项目的总金额来收集建筑业的个人纳税申报单。不需要全部扣除所有雇员的详细申报单。薪级表原则上是根据实际支出确定的,税务局可能无法核实差异。
然后有人会问:我该怎么做才能批准为农民工收取社会保障?
如果未在批准的收款额中充分说明农民工的工资,则税务机关将无法核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建筑企业可以将建设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实施,并按照以下规定计算和支付工伤保险费:占项目总成本的一定百分比。
2.对于少数工人(例如起重工程和其他项目),请尝试声明尽可能的满。这样,与批准的征税相比,所缴纳的个人税要少一些,项目运营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2号公告:不同地方的跨省建筑单位应申请全额和全额扣除建筑工人的工资和工资。建筑工人的工资由他们支付。。实施了全部从业人员全部预提的详细申报的,执行项目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
3.建筑公司与个体承包商签订建筑劳动合同的雇佣形式在建筑行业中也很普遍。
有几种支付人工成本的方法:
1>直接根据薪水表付款,向所有员工全额申报。此类风险将来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和其他风险。
2>承包商注册为独资企业。支付劳动报酬时,以独资企业的名义开具发票。这是与公司的服务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并且没有社会保障等风险。
领班注册了一家独资企业,并利用国家对独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税收负担。综合税负率为4.69%-5.18%。如果在减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海川简易税。我们有专业的税务老师来回答您所有的财务和税务问题。
在向承包商支付劳务成本时,他去税务机关代表独资公司开具发票。
3>以个人承包商的名义,去税务局开具发票。必须以营业收入(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为基础开放,并且绝不能代表人工成本。
自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手稿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可以用作综合收入,未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能会涉及退税风险。
注意:并非承包商是注册独资企业,而建筑业可以!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 12号规定:建筑和采矿企业等雇主将工程(业务)或管理权转包给不具备相关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就业科目对于受雇的工人,具有用人单位资格的承包商应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由于独资企业不具备主要资格,因此农民工的安全责任仍由建筑公司承担。
2.谁的“一般税收”和“简单税收”的税收负担较低?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出价和出价。对于建筑企业,哪种方法是计算9%的“一般税”和3%“简单的税”的更好方法?
1.一般税额计算方法(())应付增值税=合同金额A /(1 + 9%)* 9%-进项税
= 8.26%A-进项税
2.简单的税收计算(())应付增值税=合同金额A /(1 + 3%)* 3%= 2.91%A
3.假设: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简单税收计算方法
2.91%A = 8.26%A-进项税({}}进项税/ A = 5.35%
这种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的最大优点是进项税额,因此:
(1)当进项税与合同总收入的比率= 5.35%时,可以选择两种方法。
(2)当进项税占合同总收入的比率> 5.35%时,请选择一般税种计算方法。({}}(3)进项税与合同总收入的比率
4.进项税进一步转化为物料(以13%的税率为例):(())物料总价格税/(1 + 13%)* 13%= 5.35%A({}}总材料价格税/ A = 46.52%
(1)当物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率= 46.52%时,可以选择两种方法。
(2)当物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率> 46.52%时,请选择一般税收计算方法。({}}(3)当物料与合同总收入之比
第三,既有一般的税收计算项目,也有简化的税收计算项目,如何扣除投入?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采用一般税法的纳税人同时使用简单税法的税收计算项目,可免征增值税,不能将增值税除以根据以下公式无法扣除的进项税计算不可扣减的进项税: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费=当期不可分割的进项税总额×(根据当期简化税法计算的应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的项目销售额)÷当前时期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以上公式,根据年度数据清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
注: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仅将进项税额转出,仅用于简单的税项计算项目。建筑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税项,又用于对于简单的税收计算项目,无需转移进项税额。
根据2017年第11号税务总公告第2条:施工企业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后,应授权集团中的其他纳税人(以下简称“第三方”)向承包商提供内部授权或三方协议。对于建筑服务,第三方直接与承包商结算项目付款,第三方支付增值税并向承包商开具增值税发票,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的建筑企业不支付增值税。缔约一方可以使用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建筑公司通常与工作签约。对于其分支机构,它们必须首先具有内部授权。内部授权应如何签名?怎么同意?没有人有答案。今天共享的内部合同协议是网络发行的版本,没有任何与税收相关的规定,仅是商业参考。如果涉及侵权,请联系以删除。此版本供所有人学习和使用,请勿将其用于商业用途。
xxxx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td.
内部合同
(X建内字号)
项目名:
建筑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xxxx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td.(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方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与乙方进行了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完整,从事实,公正和合理中寻求真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清楚理解并理解本合同的条款,以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相互遵守。
1.一般
1.1甲方确定乙方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责任合同制度,并承担由项目建设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1.2乙方承担自己的风险,承担自己的损益,承担并履行《建设项目建设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自始至终对建设项目负责项目验收和结算以及项目担保和项目的到期日。管理账户结算的全过程。
2.项目概述
2.1项目名称:
2.2构造单位:
2.3项目位置:
2.4建筑面积:
结构/级别:
2.5工程类别:
合约价格:
2.6获奖日期:
3.合同范围和内容:
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图纸,施工变更,承包商签约的施工范围以及施工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等)。),结合现场的实际施工需求,负责组织安全,文明的施工,供应,维护,调试,完工验收,维修,保修和工程服务。超出范围或补充内容的,必须签订补充合同。乙方超出项目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行为是无效的。
4.合同管理目标
4.1建立第一个评估目标:必须实现
4.2施工期目标:必须满足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的要求。
4.3质量目标:必须符合与甲方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本项目施工合同的质量标准要求
4.4安全目标:必须符合与甲方和施工单位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负责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各种政策和文件,并协助调解乙方与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行政工作或纠纷,但所有费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2负责审批乙方项目经理部门的设立和组成。
5.3负责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特殊施工方案。
5.4负责批准参与乙方施工的重要材料供应商和建筑劳务提供者。
5.5检查工程技术数据以及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数据,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参与方的项目竣工验收和重大工作决策B,安全,质量事故协调;处理。
5.6指导,检查,敦促和审核乙方的财务工作。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负责在履行合同的同时,充分履行并承担由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中规定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6.2遵守甲方运营和管理的所有规章制度,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始终保持与甲方的信息联系和沟通,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6.3在合同期内,项目承包商应有效地加强领导,坚持任职,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并确保按质量和数量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没有分包或非法分包;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用于抵押,贷款,融资,也不得将本项目用于其他非法活动。
6.4保证信誉,坚持以优取胜的原则,严格遵守施工图和操作程序,并严格禁止使用劣质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红砖,预制构件,铝合金等)主要材料)。有合格的文件供公司检查)。使用前必须检查主要材料,并且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钢材和水泥的材料和试验报告应提交甲方负责施工工作。乙方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并应与负责工程质量的负责人签署保证工程质量的责任书。
6.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原则,确保所有施工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乙方应当与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签订安全施工合同,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门应当配置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进行宣传,教育,检查和监督。严格禁止违反法规的命令和操作,消除事故隐患。
6.6在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应及时提交与项目有关的技术信息,签证和与定居有关的数据,以促进及时的定居和定居。
6.7乙方应依法为项目建设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6.8乙方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应真诚对待其他所有人,以防欺诈。
6.9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雇员的工资,且不得拖欠。
6.10乙方应积极处理项目监督信息平台关键职位的取消程序。拆除项目的外部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后,将分阶段取消一些职位;接受检查完成后,将处理所有职位的取消程序。。
7.质量管理
7.1乙方不得私刻图章。需要刻印的,应当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刻印,并在乙方签字盖章使用承诺后出具。一旦发现私人印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出印章并提供印章使用的文件,以确定是否追溯追溯其法律效力。
7.2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合作,对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应积极纠正检查期间发出的整改通知,并按要求答复公司。
7.3乙方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外来人员的资格证书,建筑起重机的有关注册登记资料,特种作业情况制定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别计划。人员的就业许可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事故伤害保险发票和保险单的副本以及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必须提交给公司的质量和安全部门。
7.4乙方应在每月5号之前参考公司管理手册的格式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报告。
7.5乙方签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均应由甲方保存,并记录在案,并根据签署日期将月结单向甲方报告。
7.6甲方有权参与并监督工程过程的接受和目标的制定,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7.7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原始的项目结算文件,一套原始的备案材料和原始的施工许可证移交给甲方进行存档。
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是甲方质量安全部,并根据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措施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扣除相关款项。因此从项目进度付款。
8.财务管理
8.1实行甲方对财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部门为甲方财务办公室。管理原则是:确保先将建设资金用于建设成本(如纳税,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采购等)。
8.2签署此项目的施工合同后,甲方将不会为项目部门开设一个特殊帐户(xxxx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td. XX项目部门帐户)。
8.3将项目资金转入甲方帐户后,甲方会根据收到的资金预扣乙方应支付的管理费和预扣税款,以及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其他款项。余额应由乙方使用,并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和总经理核实确认后支付给乙方。
8.4乙方必须聘请合格的财务人员开设账户,并做好项目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乙方必须在每月5号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支付的报告和详细信息。甲方定期检查和咨询乙方的财务状况。如果乙方的财务管理混乱且账目不清楚,则甲方有权派人检查账目,同时拒绝支付或暂时分配项目资金,直到乙方明确且不挪用资金为止问题。除建安发票簿记链接和纳税凭证外,其他所有票据应由乙方妥善保管。
9.管理费用
9.1该项目的中标金额为10,000元。乙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的一定比例(小写:%)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甲方应扣除工程进度款的比例。
9.2因项目卓越而减少管理费的比例
9.2.1被评为优秀项目或优秀结构,减少率为0.2%×优秀项目面积/总项目面积;
9.2.2被评为XX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减少率为0.4%;
9.2.3被评为XX省优质项目,减少率为0.6%;
9.2.4荣获XX奖,国家AAA安全与文明标准化和诚信建设工地以及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减少了1%。
9.2.5降低管理费卓越奖宣布后,新的管理费降低百分比和原始管理费差额的返还将用于项目进度付款。
9.3乙方必须根据公司的项目管理手册一次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标准如下:
9.3.1。项目规模小于500万元,定金5万元;
9.3.2项目规模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担保额为10万元;
9.3.3项目规模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担保费15万元;
9.3.4项目规模超过5000万元,担保为20万元;
9.3.5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一周内向甲方支付一次履约保证金。
9.4甲方应按照税收制度规定的征收标准和时间代扣代缴各种税款。如果乙方已付款,则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9.3甲方是乙方的项目部,按照《 XX省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部和工地监督部关键人员配备标准和管理办法》(XX建[XX] XX号)文件的规定对于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应缴纳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使用费,其中建筑工程师为元/月,技术负责人为元/月,其余九名成员为元/月。以上费用从中标之日起至网上证书吊销之日止计算。对于特定的截止日期,请咨询管理部和质量与安全部。如果该项目不在监理平台上,则仅收取建造商证书的使用费。
9.4甲方的中标者只会暂时与该项目合作。乙方在项目现场参加施工检查,会议等活动的,乙方应当支付人员的交通,住宿和其他费用,并按照下列标准缴纳相应的工资:{XX}区域:建筑工程师每次1000元,其他关键职位每次400元。
XX以外的地区:每个建设部门1500元,其他主要职位600元。
10.其他条款
10.1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增加1%
10.1.1农民工的工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他们因农民工的工资而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
10.1.2安全和文明的施工已受到群众投诉或媒体的曝光;
10.1.3工地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已发出停工通知,一般不良行为通知,严重不良行为通知,并记录不良行为;
10.1.4那些未定期评估施工现场的人;
10.1.5在上级检查,飞行检查等过程中被通知和批评。
10.1.6引起经济纠纷诉讼;
10.1.7由于战斗,项目管理混乱并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10.1.8由质量或安全事故引起的任何严重不良后果;
10.1.9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督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甲方向他们反映了情况;
10.1.10项目质量安全,现场文明管理未执行本企业标准;
10.1.11分包或非法分包,将此项目用于抵押,借款,融资和其他非法活动。
10.2乙方应承担施工现场与工作有关的事故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和一次普通事故的一次性治疗费用)。
10.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将本合同用作经济活动的授权证明,例如担保,贷款,融资,租赁和保证金(或管理费等)分包。或相关项目部门。
10.4如果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无法完成项目,则可以在双方同意后取消合同,但甲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总合同费用的5%罚款并承担该项目。相关费用和经济损失。10.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经济纠纷。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乙方的行为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愿意承担个人和家庭财产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10.6如果乙方违反了合同,则甲方有权更换项目负责人并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7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的争议可以由有关部门解决或要求调解。如果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而调解失败,则可以依法起诉至第二十区人民法院。
10.8双方迅速提出了其他悬而未决的问题,并通过协商解决了。
10.9解释本合同的权利属于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持有,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雇主:xxxx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Ltd.日期:
承包商:日期:
指南:建筑公司经常遇到诸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申报以及在建筑工地建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之类的问题。今天,公司的财税专家袁国新先生将带您解释建筑公司与税收风险有关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建筑公司大多采用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对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问责管理模式,采用集中核算和收税,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汇总后的每个项目(包括公司)进行纳税。所得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税。主要风险点是增值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发票管理的风险。
一,增值税风险
1.纳税未能及时报告和缴纳增值税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建筑业的增值税义务时间是根据书面合同约定的事前发票时间,收款时间和付款时间的原则确定的。如果项目数量已经确认但承包商尚未付款,则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的判断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根据合同已到付款时间,但发行人尚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增值税征税义务,应开具发票并声明要缴纳增值税;
第二是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时间尚未到来,而缔约方尚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开具发票,则不会发生应纳税额,也无需申报和支付增值税。
回应:
对于承包商已付款但尚未付款的物品,他们应与承包商沟通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及时缴纳增值税。如果雇主不接受增值税发票,则应为非发票收入提交纳税申报单,以避免在随后的税务检查中进行税务检查和罚款。对于简单的税收计算项目,应在扣除项目现场分包金额后基于差额的增值税预付款,以清算分包结算金额并及时获得分包发票,以免无法抵消总合同金额分包后的原因纳税额太大。
对于使用一般税额计算的项目,税款是根据项目差额预付2%的税款后在机构所在地报告和缴纳的。还必须及时获取材料和机械等供应商的分包发票和进项税发票,以避免以前的期间如果支付的金额太大,将留下大量税款以抵消风险。如果因资金问题而难以取得供应商进项税发票,应积极与供应商协商,提前缴纳相关税费,并及时取得分包发票和进项税发票以作扣税之用。
同时,企业应记录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积极敦促付款并在适当的时候开具发票。如果双方推迟付款时间,则应及时签署补充协议,以根据新的付款时间确定应纳税额。发生时间时,将开具发票以防止由于递延税款而延迟付款。
2.获得或发出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与税收相关的风险和控制要求
建筑行业的税收负担与项目运营期间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可用性和项目管理密切相关。企业有义务获得合法且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可能会导致经济和法律风险,例如项目成本增加和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要的税收问题:
根据发票管理措施和虚假开立的增值税发票的规定,可以为他人和您自己开立与实际业务状况不符的发票,以及由购买方获得的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构成虚假开具或获取虚假发票。建筑企业面临以下与税收有关的风险:
1)由于管理不当,存在误发增值税发票的商业风险。如果虚假发行量较大,企业将受到罚款,责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例如,应从分包商A企业获取发票,但知道该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应从企业A的供应商B获取发票;最初应将发票开给C,但是将发票开给与C有业务关系的人D,两种情况均为虚假发票,应谨慎防范风险。
2)由于项目的成本结构,如果材料,机械和人工服务的金额与目标成本和市场信息存在严重差异,税务机关将根据该信息跟进发行人进行确认成本的合理性。如果一方处理不当,将面临被视为错误的风险。
3)由于供应商的税务审核而导致公司被误开的风险。如果供应商专门设置了转售发票的方式,则在开具增值税发票以供检查或以后将其报废后,可能不会传输发票信息,这将导致税务审核并进一步涉及票务收集者,这也被视为虚假信息。发票将面临相应的罚款。
4)真实但已获得或已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从而导致与税收相关的风险。不符合税收要求的发票不能用作税前扣除的证明。无论是开具发票还是获得发票,都应对其进行审核以确保合规性。
1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项目评价体系,明确项目门票收缴和扣除额的奖惩制度。
2
合理控制目标成本并估算工程材料,机械和劳务的合理比例。建立匹配的模型并提前计划。
3
控制材料,机械和劳务供应商的选择,选择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避免随意选择供应商进行代收票据,这将由于供应商的税务审核而导致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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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发票的真实性与“货物,劳动力和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和“发票流”这三个流一致。严格的发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将不被接受,将要求开票方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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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项目承包商和所有管理人员,有必要加强对增值税基础,增值税原则,对企业的影响和风险方面的增值税基础培训,并建立风险管理和控制意识。
3.过帐应收账款后未以红色发出的折扣和折扣的风险和管理
建筑业企业的应收帐款中有许多坏账,而最终帐目金额的减少会减少应收帐款,有些尚未开具发票,有些已经开具发票,并且存在与税收相关的风险双方,如果他们没有及时处理。根据财税[2016] 36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开具折扣时,应以红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的项目最终帐户金额减少是项目销售的折扣,因此应开具红字发票。已开具发票,可以通过发票系统注销需要退款或折扣的销售退款或折扣,不正确的发票以及中止需要红字发票或重新发票的应税服务。它不应长时间链接到应收账款。
(1)对于已申报并缴纳税款和已开具发票,但最终帐户已享受工程折扣的项目,请根据清理情况与承包商联系,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冲销收入和应收款,避免业务亏损。
(2)在以后的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明确规定增值税发票的时间,尤其是以后项目的发票金额,并且应明确同意在实际付款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商定以后的期限由于项目决算的减少,应开具过多的发票。应开具红色发票以抵消过多的发票,以避免产生增值税和虚假开具的风险。
4.没有单独进行会计处理的并行操作的风险和管理
对于建筑和安装服务,税率为9%,简单税为3%(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设备销售,税率为13%;调查,设计,咨询的税率为6%。如果未单独计算和开具发票,则需要较高的适用税率。必须控制同时销售和混合销售的不清楚划分的风险。
混合销售的性质是纳税。混合销售的税收处理原则是根据公司主要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项目。例如,建筑材料使用购买的材料,而项目付款在结算时被视为混合销售。,增值税应根据建筑服务计算;同时进行的业务性质属于多重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按照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否则应采用较高的适用税率。
对于EPC项目总合同,设计,设备销售和建筑服务应根据并发业务以不同的税率开具发票,增值税应单独计算和缴纳。
{1}应事先计划,合理确定商品销售和建筑服务及其他项目的销售,并在签订合同时分别注明税率。
2)在会计处理中,应分别计算商品的销售收入和建筑安装服务的销售,以避免高适用税率。
3)加强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及时抵扣投入并全额抵扣,更好地应对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5.水电费与税收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建筑公司在施工期间经常使用承包商的水力发电设备,但未获得特殊发票。有时,成本是基于已发行的收据。根据税法,未按规定获得的合法有效凭证不能包含在税金中在扣除之前,存在增加企业所得税支付的风险。如果是一般税项,也会减少增值税扣除额,从而增加增值税和附加费。实际上,有两种主要的处理方法:
(1)转售水电
如果承包商向总承包商提供了该项目所需的水和电,并且承包商同意承包商应向承包商付款,如果承包商是总纳税人,则他可以向该承包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承包商;大型纳税人也可以向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总承包商将水电费付清,总承包商应向分承包商开具水电销售增值税发票。
(2)收款
水电销售单位作为代收代缴款,应直接向建设企业开具发票;否则,视为水电转售,代收方应向建设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6.简化税收和一般税收的税收相关风险和对策
对于物料供应和合同签订等建设项目,可以采用一种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这为建筑公司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如果承包商是不需要增值税发票的政府或公共机构,则应衡量项目的总体税负。如果测得的税负小于3%,则应使用一般税种计算方法。如果高于3%,则应优先考虑。使用简单的税金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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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支出和工资支出之间也存在不明确的划分,这导致一些个人劳动支出尚未签订雇佣合同,应开具发票以临时提供劳动服务,这在工资表中列出。在某些情况下,跨省项目经理没有在不同地方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跨省和偏远项目中,由于地方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执行方式有所不同,仍然存在地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按照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与批准的金额。关于在项目所在地批准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般建筑业企业不得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明材料,也不得在机构所在地扣除个人所得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52号,不同地方的跨省建设单位应当向经营所在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全额抵扣。他们支付的建筑工人的工资和薪水支付详细的报关单。实施了全部从业人员全部预提的详细申报的,执行项目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项目所在地申报时可以扣除在项目所在地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一些尚未执行相关税法规定的地方税务机关,应积极沟通协调。
2)应组织项目人员及时研究相关的税收政策,并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以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全面的预提详细申报,以及不再按照批准的金额付款。在项目地点申报并缴纳个人税后,可以根据项目地点申报表在机构所在地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3)所有发给个人的应税费用,包括实物费用,均应按照规定予以扣缴并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对于劳动性质的个人费用,应在税前及时取得发票。
第四,在施工现场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问题
对于地方政府发布的某些项目,建筑公司被强制要求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以在当地保留更多税收来源。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原因是,即使未设立分支机构,建筑公司的大部分税收仍将留在当地。
相关规定如下:
增值税。2016年第17号公告,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采用一般税额计算方法计算税额,则从总价中扣除转包费后的余额-价格支出,根据2%的预收税率计算项目所在地的预付款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选择应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税额,以获取全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合同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税率计算;同一地级市内的项目不受预付款和异地预付款规定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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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规。建筑公司都要求高资格。子公司当然不能具有母公司的资格。建立子公司的方法通常不可行。建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项目的利润不能全部在本地支付。分层管理,现场预付款,集体清算和财政库房方法用于计算公司所得税,分支机构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的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征收的总税额=当期纳税人应缴纳的所得税总额×50%;
分支机构评估的税费=所有分支机构评估的税金×分支机构评估的比例;
分配比率是根据营业收入,员工薪酬和总资产的比例计算得出的。这三个因子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
可以看出,如果分支机构的设立是亏损的,或者项目的各种因素的权重较低,那么就不会有地方公司所得税或税收。国税函[2010] 156号规定,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门,应按0.2的比例每月或每季度从总部向项目所在地预分配企业所得税。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百分比。项目部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预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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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区外项目施工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的管理跨省外项目有关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其他地方工作期间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依法代扣代缴,并报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
水总发[2017] 99号“严格禁止或掩饰外国建筑企业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要求,以为建筑企业创造更加开放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分配税负,并为减少会计和管理额外分支机构的成本。
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将大大增加企业的会计成本。企业应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解释税收政策,消除疑虑,并努力不在施工现场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而仅设立建设项目。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