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表为B类,表示您的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已获批准征收,即未按利润额计算。
这种计算方法通常基于收入来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应税所得率(为您批准的税额)* 25%;这里的税收批准的应税收入率为8%。收入* 8%* 25%=收入* 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的规定”,
第1行“总收入”:根据总收入验证应税收入率并填写此行的纳税人。填写今年获得的总收入。包括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因此,您的公司应报告前三个季度的累计总收入。不仅主营业务收入,而且所有应税收入,包括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还包括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无需重复征收公司所得税,
此表格的第14行“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当年的累计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
第15行“可提供的(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付(返还)所得税额=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在此行中输入0。
因此,根据第15行,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金额”中的数据支付了第三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当第15行≤0时,此行将填充0。”当第15行≤0时,为什么此行用0填充?由于公司所得税是按季度支付并在年底结算,因此当时没有退税,并且填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