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团体,非企业私营单位应当填写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第7行,“所得税减免”:填写当期的实际所得税减免,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以及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报告累计的预付企业所得税金额,并且“当前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已退还)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写。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当前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12行= 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12.第14行“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季度)应付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确定当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由美国国家税务局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税务机关。
(1)根据纳税人总公司的实际预付款:
第9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税收入的平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总部应分摊预付款率的25%
(3)纳税人总行的总部,该总行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了:
第16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15.第19行“中央财政分配税的所得税额”:根据此表格的第一个月(第1-16行)填写本月的预付所得税额的汇总纳税人总部或本季度,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中央政府预先分配的集中税的25%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总和,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的预付比例为25%
第16行×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预付款的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格第一个月(第1-16行)中本月第一笔预付所得税的金额,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或四分之一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是按照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的。
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表A(主表)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需要接受审核的公司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申报。
其次,报告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进行计算和填写,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公司的“利润”填写数据报表”和相关的纳税申报表。
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标头项
1.“纳税期限”:正常纳税人,填写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纳税人在年中开始营业,请填写从1月份到同年12月31日;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时,纳税人应从公历年度的1月1日起至实际停业或法院作出决定的当月底报告。宣布破产;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应当从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第一天起至实际停业当月的月末报告。或法院裁定并宣布破产的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登记证中规定的纳税人全名。
(2)表面物品
该表是基于企业的总会计利润,再加上减税额后得出的“税后调整收入”(应税收入)。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包括一次性的和暂时的收入,扣除额,资产等差异)在纳税调整时间表中汇总反映(附件表3)。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附加信息。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收入报表”;实施“企业会计系统”和“小企业会计系统”的会计系统中“收入声明”部分与该表不一致的企业应根据此表的要求调整并填写“收入声明”中的项目。
本部分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适用于通过附表1(1)运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收入明细表”和附表2(1)反映“明细费用表”;运用《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填写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表2(2)的纳税人)“金融企业成本明细表”的相应栏;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应当填写附件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项目明细表”及附表1(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的支出项目明细表”。
2.“应税收入的计算”和“应税收入的计算”中的项目,除了根据主表的逻辑关系计算的指标外,其余数据均来自附表。
3.“补充信息”包括当年为统计税源而收取的税额。
(3)行描述
1.第1行“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确认的总收入。应根据对“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该项目。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1)“收入明细”;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应填写附件1(3)“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的收入明细”的“总收入”,包括税法规定的非应税收入。
2.在第2行“运营成本”项中,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实际总成本。该项目应基于对“主要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帐户的发生量的分析来填写。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个附表(1)“费用明细”;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附表(二)《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2.非营利组织应填写所附的表1(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和表2(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分析和报告。
3.第3行“营业税及附加”:填写纳税人应为该业务承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根据对“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的分析,填写此项。
4.第4行“销售费用”:填写纳税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包装费,广告费和其他费用,以及专门为销售商品而设立的销售组织的员工薪酬和业务费用。公司商品业务费用。应根据“销售费用”帐户中的销售额分析填写该项目。
5.第5行“行政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行政费用。该项目应基于对“行政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6.第6行“财务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筹集生产和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筹款费用。应根据对“财务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该项目。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报告纳税人对各种资产的减值损失。该项目应基于对“资产减值损失”帐户的发生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8.第8行“公允价值收益”: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填写应计入纳税人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的税项价值损益,例如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该根据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金额的分析来填写此项目。如果是亏损,请在此项目中填写“-”。
9.第9行“投资收入”:填写纳税人以各种对外投资方式获得的收入。银行应根据“投资收入”帐户中产生的投资额填写分析。如果丢失,请用“-”填充。处置和转让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将处置收入的一部分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转出,并计入本行,包括境外投资应纳税所得额。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写纳税人的当前营业利润。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各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营非企业单位外,其他企业在附表1(1)“收入明细”中填写有关项目的计算;金融企业采用附表1(2)《金融企业收入信息》填写表中相关行的计算。
12.第12行“非营业费用”: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所有费用。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2(1)“成本和费用明细”中的相关行计算;金融企业填写并填写附表2(2)“成本和费用明细”中的相关行计算。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当前的利润总额。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各列。金额等于10行+ 11-12。
14.第14行“加税调整”:填写纳税人未在总利润中包含的应税收入项目,不允许扣除税款的支出项目,超过扣税标准,资产应税调整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当期预售收入计算的估计利润。纳税人应当按照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整增加额”完成计算并报告。
15.第15行“减少税项调整”:填写纳税人已将其计入利润总额的项目,但是暂时不会将税法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将税项调整据前一年增加税收法规从上一年结转了当年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减少的收入和已转入销售收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以及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减免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16.第16行“包括:非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包含在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并属于税法的税收拨款,根据法律并纳入财务管理,国务院规定的政府经费和其他非应税所得。
17.第17行“其中: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已纳入总利润并满足免税条件的收入或收益,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实际上与机构和场所有关的股利。合格的非营利组织收入。本行应根据对“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净投资收入”的金额进行分析。
18.第18行“包括:减少收入”:填写“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综合目录”中指定的纳税人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这些资源不受限制受国家禁止的生产和销售,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将扣除规定收入的10%。
19.第19行“其中:来自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填写应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单独计算的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
20.第20行“其中:额外扣除额”:填写纳税人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以及安置残疾人方面产生的实际研发成本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符合税收条件的,按照应扣减的一定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1.第21行“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在一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中投资了两年以上,则可以占股权投资的70%其投资额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持有该股权两年的当年予以抵减;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22.第22行“添加:用于弥补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计算海外收入企业所得税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利润可以弥补国内商业组织的损失。也就是说,当“利润总额”加上“税收调整增加额”减去“税收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银行将填写企业海外应税收入中用于弥补国内损失的部分,并填写不应超过公司所有的海外业务税收收入;如果是正数,如果上一年没有损失,则银行填零。如果上一年有亏损,则以应弥补上一年亏损的最大值为准,且最大值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的全部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收入。
23.第23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当期纳税人的调整后应税收入。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13行+ 14-15 + 22行。如果此行为为负,则是可以在下一年结转的亏损金额(可以为该年补偿的收入金额);如果是正数,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纳税前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额。该金额等于附表4“企业所得税损失补偿详细清单”第6行的第十列。但是,它不应超过此表第23行上的“税后调整后收入”。
25.第25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23-24行。银行不得为负。该表第23行或按上述顺序的计算结果为负,并且Bank的金额应填充为零。
26.第26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7.第27行“应付所得税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行。
28.第28行“所得税减免”:输入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实际减少或免除的公司所得税金额。包括中小企业,国家优先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实际税率与法定税率之差等的企业。由税务机关批准或提交的减税和免税批准。该金额等于附表V“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33行。
29.第29行“贷方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在购买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的投资。设备投资的10%可以来自企业年份应纳税额中的应纳税额;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该金额等于附表V“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40行。
30.第30行“应付税款”:填写纳税人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上述相关行进行计算和填写。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7-28-29行。
如果企业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少于信用额度,则应按照在国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列出“外国所得税信用税额”;如果超过信用额度,则应填写信用额度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可以使用当年税收抵免后的余额抵消未来五年内年度信用额度的余额。
33.第33行“应付实际所得税”:填写当期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0 + 31-32行。
34.第34行“当年的累计实际所得税金额”:根据税法规定填写纳税人当月(季度)的累计所得税。
35.第35行“包括:收集纳税人的总部以分摊预付税额”:填写纳税人的总部在1月至12月(或1至4个季度)之间共享的本地纳税人的预付税。
36.第36行“其中:由总公司对总税款的财政调整预先支付的税款总额”:填写从1月份起总公司的总税金调整收入到十二月(或1-4个季度)图书馆的预付税额。
37.第37行,“包括:收集由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分配的预付税额”:填写就地分支机构所缴纳的税额。
38.第38行“合并税收(母子制)的成员企业的现场预付款比例”:填写合并税收(母子制)的成员企业的现场预付款比例经国务院批准。
39.第39行“合并纳税人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合并纳税成员公司的预缴当地所得税金额。基于“实际应纳税额”和“预付比例”“计算并填写。该数量等于此表的第33×38行。
40.第40行“今年应支付(退还)的所得税额”:填写当期纳税人应支付(退还)的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4行。
41.第41行“本年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扣除额”:填写上一年结清并缴纳多缴税款但尚未处理退税并支付的纳税人数量在今年数量。
42.第42行“上一年度的未存储收入金额”:填写纳税人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税,即在纳税人第四季度或十二月预付的税款。前一年和在今年的存储中收集和结算的税额。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1(1)第2行或附表1(2)第1行或附表1(3)第3至7行的总计。
2.第2行=附表2(1)第2 + 7行或附表2(2)第1行或附表2(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行+ 8 + 9行。
4.第11行=附表17(1)第17行或附表1(2)第42行或附表1(3)第9行
5.第12行=附表2(1)的第16行或附表2(2)的第45行。
6.第13行=第10行+第11-12行。
7.第14行=附表III第3行第3列的总计。
8.第15行=附表III第55行的第四行的总和。
9.第16行=附表14,第4行,第4栏。
10.第17行=附表5的第1行。
11.第18行=附表5的第6行。
12.第19行=附表5的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5的第9行。
14.第21行=附表5的39行。
15.第22行=附表VI第7栏的总计。
16.第23行=第13行+ 14-15 + 22。
17.第24行=附表6,第6行,第10栏。
18.第25行=第23-24行(当该行<0时,首先调整第21行的数据以使该行≥0;当第21行= 0时,第23-24行≥0)。
19.在第26行报告25%。
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V的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5的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VI第10栏的总计。
25.第32行=附表VI的第13列中的总计+附表VI的第15列中的总计或第17列中的总计。
26.第33行=第30行+第31-32行。
27.第40行=第33-3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