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税前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社会保险费吗? ---单位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您的社会保险金基数* 8%是养老金部分,基数* 2%是医疗部分,基数* 1%是失业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国务院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扣除基本的社会保险费,例如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五险一金”有不同的标准和差异。评判标准是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超过该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税款。以北京为例,养老保险给付单位为20%(其中17%转入总基金,3%转入个人账户),个人8%(全部转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单位10%,个人2%+ 3元;失业保险缴费率: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划分的行业确定工伤率;生育保险缴费率:单位0.8%,个人不缴纳对于公积金缴纳率,有必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纳率。但是,原则上,最高支付额不应超过北京员工平均工资300%的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114号):“ 1.保险保护保险公司按照下列规定缴纳的资金应当予以批准税前扣除:1.非投资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有担保收入的投资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担保收入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0.05%。 (二)有保证收入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没有保证收入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15%。 (四)非投资性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具有保证收入的投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非保证收入的0.08%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0.05%。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2号令,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用于在特定情况下营救保单持有人2.处理保险业风险的保单受让人公司或非政府业风险减轻基金。保费收入是指保单持有人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营业收入是指保单持有人根据保险合同达成的协议,支付给保险公司用于购买相应保险产品的全额费用。非投资财产保险业务是指仅具有保险保护功能,不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财产保险业务。投资财产保险业务既指财产保险业务具有保险保护和投资理财功能。保证收入是指保险产品在投资收入方面提供固定收入或最低收入保护。无保证收入是指保险产品不为投资收入提供收入担保,并且已投保人承担所有投资风险。 ...... V.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