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是一种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
的所得税率为25%,经税收确认的小型且盈利的公司的所得税率为20%。
符合条件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且具有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的工业企业;员工人数不得超过100名个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水产养殖不是增值税纳税人
1.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的第一款,下列各项免征增值税:(1)自生产者出售的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如下: 1)第1款(1)农业是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其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2款,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将被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因此,养鱼企业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半。
经税务机关批准,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享受增值税优惠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是备案的减免税,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备案的减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经国家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实施。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