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通常位于当地财政局)批准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为行政机构的所有财产均为国有。
但是,行政机关转让房地产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纳税。企业所得税按照本法规定执行。该法律不适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企业,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创收组织。
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获得资助的公共机构都被视为纳税人。只要国家机关有营业收入,他们也应该是所得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