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非金融补贴余额分配-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职业平衡
贷款:非金融补贴余额分配-所得税
之后,业务余额的余额将根据规定分配到业务资金和专项资金中
如果没有税收调整项,则无需编写“增加税收调整项详细清单”和“减少税收调整项详细清单”
为您所说的。
我们在这里的操作是没有用的,没有编写。
“薪金和工会费用以及其他三项基金清单”仅写工资,别无其他。
如果您有能力自己做,可以考虑请中介机构做。
1.结算和清算,企业所得税按年征收,按季度预缴,并按年结算。结算和付款期限为该年后的4个月内。这是公司进行全面自我检查和自我检查的机会,也是最后一次调整的机会。不缴纳不正当税款(多付),减少欠缴税款的风险(逃税)。
其次,结算和付款是税收调整,不需要会计处理。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来增加应税收入,只会减少可用于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
第三,清算中应把握的几个方向:
1.收入:主要是检查帐户是否已全部入帐,特别是当前付款是否仍然存在且该帐户被确认为收入而不是入帐。
2.成本: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以及是否有多个结转。
3.费用:主要是应计项目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有更多提及(特别是与工资相关的项目);付款和分配渠道是否正确(特别是与福利项目有关)实际扣除项目是否正确计算(尤其是招待和广告项目);
4.在纳税方面:除了要检查的主要税种之外,还根据需要支付了其他小税种,例如财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税。使用税等
营业余额=(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贴收入+子公司付款+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已分配资金+营业支出+上期营业支出+营业外营业负担营业税+对子公司的补贴)余额=营业收入-(营业费用+营业业务的营业税负担)。
1.将营业余额和业务余额转移到“余额余额分配”中:借入:业务余额营业余额贷款:余额分配。
2.计算应付所得税:借入:余额分配-应付所得税贷款:应付税款。
3.计算应提取的特殊资金:借入:余额分配-提取特殊资金贷款:特殊资金。
4.将未分配的余额转移到“职业基金-普通基金”:借入:余额分配贷款:职业基金-普通基金。
扩展数据
机构从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中获得的收入被视为业务收入。从广义上讲,财政拨款收入也属于营业收入。这就是为什么在政府支出的经济分类中将公共机构获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列为对公共机构的补贴的原因之一。
企业收入的详细会计要求类似于上级补贴的收入,但是有两种类型的收入渠道,有些实施了收支两条线。
将营业收入本期的非项目资本收入结转至业务余额,在营业收入帐户下借记每个非项目资本收入明细帐户,并贷记业务余额。
公共机构的非独立会计业务活动产生的收支与会计作为财政补贴收支相匹配。对于大多数机构而言,都是进行公共服务活动,不应有任何营业收入或支出。具有经营性收支的企业应逐步将其推向市场,分为企业,实行企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