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的计算是基于公司财务账簿中的总利润。但是,会计准则与公司所得税法不同,因此有必要调整利润总额以产生应纳税所得额。
所谓扣除,是指税前扣除,当然不能扣除企业所得税。如果可以扣除递延所得税,则扣除企业所得税后应纳税所得额将发生变化,企业所得税额也将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无限循环。
1.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因此许多企业都不熟悉企业所得税政策。
由于所得税计算复杂且政策强大,许多公司财务人员对公司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扣除基础和扣除率没有全面而准确的掌握。 。
有些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不合标准的支出,超出年度摊销支出的部分,包括将具有标准控制的支出转换为没有标准控制的支出,以及享受减税和免税待遇的企业未经授权调整纳税申报单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税收政策的正确实施和企业财务会计的真实性,而且还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和税务机关的税收成本。
(2)由于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不足,许多税务干部无法完全满足其工作要求。
扩展配置文件:
1.税前扣除准备金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关系
(1)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法规。(略带铂金:《企业所得税法》第21条)
例如,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函》中,雇员福利的范围有相关规定和不一致之处,而国家税务总局在回答税收问题时已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财通文件。如果它们不一致,则将遵循税法。
(2)税法协调原则:对于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并实际确认了财务会计支出的企业,其税前扣除范围和税前扣除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法规定在标准情况下,经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3)税法的空白原则:国务院财税部门未明确规定的税法,法规和具体扣除项目,应按照国家财政会计准则计算,不计税额。违反了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仅指定特定的扣除范围,但没有扣除标准,则企业可以根据国家财务和会计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