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 补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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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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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区别

增值税将销售视为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公司所得税的销售被视为非货币资产交换,捐赠商品,服务,债务,债务,广告,样本,福利等。

也就是说,增值税的销售是为了区分是否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而公司所得税的目的是区分是否发生所有权转移。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问题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都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商品,财产和劳务用于捐赠,赞助,募集资金,广告,样本,员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出于其他目的,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应视为商品销售,财产转让和提供劳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处置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则资产的所有权已更改,这不是资产的内部处置。

(1)用于市场营销或销售;

(2)用于社交娱乐;

(3)用于员工的报酬或福利;

(4)用于分配股息;

(五)用于外部捐赠;

(6)更改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用途。

3.企业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情况下发生时,企业的自制资产应与企业同类资产的对外销售价格同时确定销售收入。 ;销售额。

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需要怎样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公司销售收入中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实质比形式原则更重要。企业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同时销售商品,应当确认收入的实现:

1。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企业将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不保留通常与所售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持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的控制;

3。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可以可靠地考虑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卖方成本。

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国务院令第512号),企业可以交换非货币资产和交换商品,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还债务,赞助,筹款,广告,样品,员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的,应视为商品销售,财产转让或提供劳务,除非劳动者另有规定。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