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希望国家降低企业所得税-是否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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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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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预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支付,因此无需在八月份支付利润。当您在10月初的9月和10月初申报所得税时,如果有利润,则必须提前付款。

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是否都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不一定,如果跨地区在省内,则无需当场预付款。如果跨地区在省外,则第二年起需要从第二年开始预付,而第二层以下的分支机构则不需要提前支付。分支机构统一预付。

国家财政拨款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6条,如果您的单位是包括在预算管理中人民政府同级分配的财政资金,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如果您的单位属于企业,则所获得的资金不属于国务院和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专用金融资金,则企业所得税为按照规定计算和支付。

什么情况下预缴企业所得税,什么情况下预缴企业所得税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通知

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立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应按月或季度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难以按月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预付款,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或根据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预先付款。为了确保及时存入税款,各级税务机关原则上应按照预缴实际利润的方法,对纳入地方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次,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和最终结算情况,迅速检查当年企业所得税在应纳税企业所得税中所占的比例是否过低由于某些原因,请调整预付款方式或预付款税。

第三,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处理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与缴纳和存储税款之间的关系。数字+结算付款)应不少于70%。

第四,各级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加强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并汇报此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