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根据所得税的特殊税收处理,即被投资方资产和负债的税基,无需支付对价投资者取得的收益是根据原始税基确定的对于免税合并,无需计算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符合特殊改制业务的企业合并是基于的《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规定合并后的一方无需清算。
在会计处理中,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中的相关数据基本上是根据原始帐面金额移植到合并公司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免税和重组过程中处理合并帐户以将“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处理,则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错报损失的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02号)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减少了错报的年度亏损。 ,企业将实现利润利润年度,按照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或者计算定期减免税期。经税务机关审查确定的企业超额申报的年度亏损额,冲减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实际少缴税款,应计算并返还少缴的税款;如果延误了获利年度和免税期,则重新计算获利年度和免税期。
七。造成损失的企业将受到惩罚
企业的虚报损失是指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申报的损失额大于根据税收法规计算的损失额。国内外公司所得税政策均规定,如果公司故意错报损失并造成当年或相关年度应交税款未付或少付,将被视为逃税;企业将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或虚假亏损的报告尚不造成当年或者相关年度应纳税额的少缴或者少缴的,按照规定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