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复核和评估的风险,表明该企业在某年或最近几年的企业所得税中有异常的税务负担,财务指标的异常变化,如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问题,触发税务局的税收征税。控制系统,促使有必要对企业进行风险风险控制,企业所得税的核查和评估。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预警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以下简称“ 10号公告)及相关解释。根据该公告的规定,税收政策风险预警服务对象是该国所有居民企业的纳税人,这些居民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税收征管和税收申报。此举表明,税务机关将更加关注企业所得税风险的预申报,这将为从事结算的纳税人提供极大的便利。但是,纳税人需要注意对风险提示相关程序的详细分析,以便更好地享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1.在接受风险提示服务之前,需要先上传相关信息。
税收政策风险警告服务在纳税人正式宣布税收之前进行。首先必须收集纳税人的财务数据,税收优惠和其他相关信息。纳税人应提前一天查看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公司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应通过互联网报告给税务机关。如果纳税人已经完成了上述信息提交,则无需重复提交。
其次,纳税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
在互联网上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本)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将报告纳税人提交的数据和纳税申报表该信息将被扫描以查找风险,并且在短时间内(通常不超过30秒),系统会将风险警告信息反馈给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不选择,系统将不会提示。
第三,纳税人可以选择修改或忽略系统反馈的风险警告信息。
声明系统仅存在风险,不会阻碍声明。纳税人取得风险预警信息后,应当审查有关风险点。如果审核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进行修订;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明确,则与企业一致所得税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修改。但是,由于税务机关可能会考虑保留此类风险,然后对企业进行税务评估或税务检查,因此企业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进行陈述和辩护。
如果纳税人选择了“申报”功能,但在正式申报后发现数据不正确,则只能去税务服务处更正申报。因此,纳税人在选择“声明”时应谨慎。他们需要逐一检查系统建议的所有风险点,做出修改或保留的结论,并保留相关证据,然后上载声明信息。上传申报信息后,如果有任何需要修改的项目,只能在税务局手动修改,影响工作效率。
应该注意的是,税收政策风险警告服务不会改变纳税人的计算和申报已缴税额,享有合法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提供的风险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只要。因此,所有纳税人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忽视风险提示,也不能对其进行核实,也不能根据风险提示的要求盲目歪曲事实,随意修改,造成虚假申报和新的税收风险。
几天前,我们收集了许多有关企业税收风险情况的实际案例。以下是我们经过核实和核对后整理出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风险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下文。
公司所得税
扣除
1.子公司在不扣除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收到总部归还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如果归还的资金构成资产,则其折旧和摊销将在税前重复支付,并且不进行税率调整。
建议:检查安全基金和其他主题,查看与安全基金收益相关的文件,查看安全基金收益和使用是否符合税法。
2.保证金的返还用于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之后,不对超出部分进行税收调整。如果上级退还的保证金用于直接发放未计入工资总额的奖金或补贴,则计算税收调整;上级退还的保证金直接用于支付职工教育经费,导致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超过标准。调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及职工薪酬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建议:检查企业是否直接从上级退还的保证金中冲销了员工教育经费,以下科目中的其他员工教育经费是否不计入应付员工教育经费核算中,超过总薪水和薪水2.5%部分是否未针对纳税进行调整。
3.应计收入未增加应计但未实际支付的安全生产成本。
建议:检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全基金是否在公司所得税申报时退还了帐户的年末信贷余额以进行税收调整。
4.应被视为工资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无需进行税收调整。首先,补贴的劳动报酬支出,例如年终奖金,职业后奖金,离职津贴等,没有计入应付职工账目中,也没有计入工资总额中进行计算。税收调整。其次,临时工,退休职工和接受外部劳务派遣服务的职工所发生的实际工资支出,不计入工资总额以计算税额调整额。第三,对工资和薪金的税收调整不得超过有关政府部门的限制。
建议:检查管理费,其他应付款和其他科目,审查政府的工资支出标准,并对不符合税法要求的税收进行调整。
5.应计但未实际支付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应计但未实际支付的工会基金,均不需进行税收调整。
建议:检查其他应付账款科目,并验证是否可以提供企业在结算和付款当年发生的有效工资证明,福利费,工会基金和补充养老保险,否则无法扣除税前。
收入类别
1.获得手续费收入,不包括在总收入中。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
建议:检查其他应付帐款(例如“其他”和“手续费”)下的贷方余额和余额。检查是否有任何手续费收据,没有收入。
2.无法支付的金额不包括在总收入中。
建议:检查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明细帐的中期和长期未记录余额。
3.获得内部罚款和没收付款,长期付款不包括在总收入中。
建议:检查其他应付帐款-其他-监控部门,其他应付帐款-其他-纪检部门以及其他信贷帐户余额和相关原始文件。是否有任何确认证明不再退还该方的罚款或纪律处分。
4.扣除当年发生的实际损失和归还下属企业的款项等后,集团公司收到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余额(含利息),余额(含利息)不被确认,并且不计入应纳税收入中以计税。
建议:检查安全基金和其他主题,查看安全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并对使用安全基金后的余额进行税收调整。
5.违约金的收入不包括在总收入中。如:未购买预付款的商品。
建议:检查预收款帐户,以了解会计单位中长期信用额未发生变化的原因。
税收优惠类别
1.如果折扣和销售的销售费用不在同一张发票中?没有进行税收调整。
建议:检查销售费用和其他主题,并进一步查看列出折扣的销售发票和销售合同。如果调整不符合税法的要求,则应进行调整。
2.不合规扣减证明,无税收调整。
建议:检查企业,在列出费用后,检查是否使用票据,伪造发票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在税前扣除。
3.吸收合并业务不适用特殊的重组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未按规定备案的企业不根据特别重组征税。
建议:检查并购重组协议,对于未由税务机关提交的税项,应进行税收调整。
4.天然气生产与销售之间的差额未确认收入超过了合理损失。
建议:检查生产报告,销售报告,财务报表等,并应针对超出合理损失的产品生产和销售之间的差额进行税收调整。
5.新税法实施后,2008年之前的收入补充或2008年之前的支出抵消不按现行适用税率计算。
建议:检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以前的收入递延到2008年及以后的收入,并将2008年及以后的应计费用在2008年之前扣除。
资产
1.将固定资产核算为低价值易耗品,一次性付款,无需进行税收调整。
建议:审查营业额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等主题,并调整固定资产占低值易耗品的税收。
第87号)。
3.资产处置收入不包括在应税收入中。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
建议:检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和其他科目,查看资产处置合同,并查看是否根据税法进行了税收调整。
4.资产损失没有按照规定直接在税前申报和扣减,也没有进行税收调整。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088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所得税前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文章。
建议:检查企业批准或宣布的资产损失是否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的要求。
5.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符合税法的要求,因此未进行任何税收调整。
建议:检查企业累计摊销帐户中的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短摊销期限。
6.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将在不进行税收调整的情况下继续计提。
建议:检查长期停工费用的账目,并结合公司的财务报告查看停工项目费用的细目分类,并对不符合税法要求的项目进行税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