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支付
1.交易服务税:按交易价格的0. 5%收取
2.契税:在1997年10月1日之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的6%征收量; 10月1日至8月1日的购买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 (代表购买)在1999年8月1日之后,购买金额为5%。 (替代)
3,书券费:10元人民币,卡;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
5,印花税:交易金额的0.5%。 (代替)
(2)卖方支付
1.个人所得税:如果按所声明价格的1%征收五年的单所房屋销售税,则以较低的价格征收五年内,申报价格为房屋初始价值的20%;
2,营业税:住房为期五年,普通居民免征营业税,非普通居民收入相差5.6%;少于五年,全额为5。6%;
3.交易服务税:按交易价格的0.5%收取。注意:如果申报的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则将按评估价征收税款。
契税
房屋:不足90平方米:1%
90-140平方米:1.5%
非房屋:3%
商业房或公司财产:
购买房屋需要印花税和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