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企业所得税优惠-投支受益的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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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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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税前利润应为85 /(1-15%)= 100万元

根据被投资方的入息率,计算100万元* 15%= 15万元

按投资者税率计算100万元* 33%= 330,000元

330,000-150,000 = 180,000

需纳税18万元

创业投资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

“该国需要以关键方式支持和鼓励的从事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的投资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

“《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所述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是指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对一家非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2年,并且它可以持有该股权2年的当年,从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70%的股权;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第二条:

“风险投资企业应通过股权投资在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中投资超过2年(24个月)。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人都可能受到其70%的投资的限制。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持有该股权两年的当年予以抵减;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税收试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公告(财税[2015] 116号):

“一世。关于有限合伙风险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有限合伙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向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了2年(24个月)合伙风险投资企业的合法合伙人可以根据合法合伙人从有限合伙风险投资企业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去对未上市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投资额的70%。,您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居民企业投资其他境内居民企业,但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少于12个月的企业除外。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股息和股息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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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1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所指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从被投资方获得的投资由于股权投资收入。

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日确认收益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确认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的规定为如下:公司股权股利和投资取得的股利,在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股票转换决定以实现该项收益之日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所得税法中确认股利和股利等股利收入的时间为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利润分配或股权转换日期。股东大会,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规则是不同的。

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和股息收入在税法规定的时间内确认为投资收益后,其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8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境内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居民企业,除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份少于12个月外,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股息和股息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投资收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居民企业投资其他境内居民企业,但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少于12个月的企业除外。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股息和股息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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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1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所指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从被投资方获得的投资由于股权投资收入。

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日确认收益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确认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的规定为如下:公司股权股利和投资取得的股利,在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股票转换决定以实现该项收益之日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所得税法中确认股利和股利等股利收入的时间为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利润分配或股权转换日期。股东大会,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规则是不同的。

用于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和红利...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其他居民企业中投资,但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发行和上市流通股票的时间少于12个月的居民除外。股息和股息所得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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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1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所指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从被投资方获得的投资由于股权投资收入。

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日确认收益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确认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的规定为如下:公司股权股利和投资取得的股利,在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股票转换决定以实现该项收益之日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所得税法中确认股利和股利等股利收入的时间为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利润分配或股权转换日期。股东大会,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规则是不同的。

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和股息收入在税法规定的时间内确认为投资收益后,其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8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境内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居民企业,除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份少于12个月外,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股息和股息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