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装和结算铝合金门窗时,公司撤销了对刘的分包收入的“建筑业”营业税,但被刘拒绝,公司及时通知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税务部门的调查,刘拒绝支付营业税,原因是:最近,国家税务部门对全部铝合金材料和建安劳务开征了增值税。因此,刘认为,按照“不退税”的原则,同一收入自缴纳增值税后不应当缴纳营业税。刘先生获得的分包收入是否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还是应该同时缴纳两种税?税务官员也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只应缴纳增值税,而不应缴纳营业税。原因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商品提供增值税服务和提供建筑服务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下列规定:“纳税人通过签订建筑合同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修,维修及其他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销售自产商品,提供增值税劳务服务还提供建筑行业服务(包括建筑,安装,维修,装修和其他工程运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对自销商品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生产商品和提供应税增值税服务,向建筑业提供劳务收入(不包括自产商品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须缴纳营业税:(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建筑业(安装)资格; (2)签订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劳务价格应在建设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中注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纳税人所取得的全部收入为:营业税中不征收增值税。“程序”是指“自产商品”是指:“ 1。金属机械部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格栅等;合金门窗; 3,玻璃幕墙; 4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商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由刘加工的铝合金门窗属于“自产商品”的范围,但由于刘没有建筑资格,即使在分包合同中单独标明了建筑业劳务价格,也没有满足上述两个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在销售商品时为刘提供建筑服务是一种混合销售行为。所有所得均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另一种观点是,既要缴纳营业税又要缴纳增值税,为了平衡税收负担,也是为了防止个体纳税人采取“不包合同”形式避免纳税义务根据营业税政策:纳税人从事建筑,维修,装修工程等工程行动,无论他们如何相互解决。营业额应包括项目使用的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和动力的价格。铝合金门窗属于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因此应构成建筑行业税收的基础。分包商的项目当然包括原材料营业税。同时,根据增值税规定,刘的商品销售也应缴纳增值税。原因是:如果刘先生同时销售商品并仅由于支付增值税而安装商品,则不会征收营业税。那么,对于承包商购买的其他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也要缴纳增值税,合同费用。当一个人征收营业税时,他是否也应该扣除材料部分?如果不是这样,税收政策将是不公平的。此外,从项目的初始预算来看,它也是计算的税收配额,包括所有原材料。分包项目时,分包项目价格还应包括建筑业营业税,即分包税价格。因此,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而且,收税程序是不同的。一是在施工过程中
《建筑业企业会计和税收技能会计》将建筑企业的行业特征和会计特征与建筑企业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工程建设,金融资产,存货,应收款项和投资紧密结合在一起。
建筑业增值税率从11%降低至10%;
1月3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以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的税负;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决定促进融资问题,如小微企业和“三个农村问题”。
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度报告,确保该机构的安置和职能调整及时到位,并讨论并通过了《国务院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根据此前发布的《营业税改正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1%和3%。安装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建筑安装服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征收税率为3%。
扩展名:
增值税税率分类:
(1)除第二和第三条规定外,销售或进口商品的纳税人,税率为16%。
(2)纳税人以10%的税率出售或进口以下商品:谷物,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煤气,石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家用煤炭产品,书籍,报纸,杂志,饲料,肥料,农药,农业机械,农用薄膜,农产品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商品。
(3)纳税人以零税率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的税率为16%。纳税人还经营不同税率或应税服务的商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