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以按适用的税率弥补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主体仅要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仅要求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它们没有法人资格。其中,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成立的法人,由自然人投资,财产归个人投资者所有,投资者对其个人财产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责任。
国有独资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对外界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财产与投资者的财产密不可分,生产经营收入为投资者的个人收入。投资者支付个人所得税。因此,为避免双重征税,公司所得税法仅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受企业所得税法的约束。
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