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5年应交税金:
国内应税收入:8000-5100-660-30-1000-200-1100 + 200-100 = 10
10 * 25%= 25,000
但是,它必须弥补110万(03和04年)的损失,因此无需支付所得税,并且应在税前弥补
2从A国返还海外收入可抵扣的税额可从B国抵扣
110 * 35%= 38.5 -30(否)50 * 30%= 15支付总计53.5
:2005年实际支付:0(该年不交税)
根据新的所得税法
一个调整项:
1,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 2。
2.商务娱乐的允许扣除额为350,000元= 6000 * 0.5%= 300,000元,且不得超过= 35 * 60%= 210,000元14万元;
3.直接向革命老区捐款50万元,不得扣除,并增加应税所得50万元;
4.逾期未缴纳的营业税,不得支付20万元的营业税,也不得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增加20万元;
5.扣除1000万元的广告费用= 6000 * 15%= 9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00万元。
2.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6000-4000-40 + 200-20 + 14 + 50 + 20 + 100 = 2324万元;
2.应交所得税= 2324 * 25%= 581万元
1.管理费中最高的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五分之一
3000 * 5‰= 15,因此招待费为15,必须支付15
,薪水100-90 = 10,组成10
2.广告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
3000 * 15%= 450
组成50
3.福利费扣除14%,员工教育费用扣除2.5%
90 * 14%= 12.6
90 * 2.5%= 2.25
因此,应向员工教育基金支付0.75,应向福利费支付1.4
4.公益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扣除总额的12%
120 * 12%= 14.4
组成5.6
5.罚款不可抵扣,因此应偿还罚款0.5
6.非金融机构的贷款非利息付款不得超过同期类似贷款的利率
100 * 5%= 5
所以组成3
7.国债利息是免税收入,可以减去5
8.罚款也不可扣除,必须缴纳30欧元
应付所得税= 120 + 15 + 10 + 50 + 1.4 + 0.75 + 5.6 + 0.5 + 3 + 30-5 = 231.25
应付企业所得税231.25 * 25%= 578.2万
预先预付了300,000,只需支付27,825,000
1. 2003年,一家酒厂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中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20一万元。分析并计算出该酒厂在2003年应缴纳的所得税。
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下:{}} 1)30万元人民币用于商务娱乐活动。2)直接向革命老区捐款50万元,用于老区建设。{}} 3)滞纳营业税20万元。4)赞助20万元给拟合资的单位。
2。公司年终终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调整各种收入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按此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495万元。但是,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该企业已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款1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未作任何调整。
请分析并计算企业应缴的所得税额。
3。2003年,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230万元,产品销售税55万元,发生各种费用70万元,其中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7万元。人民币(利率与金融机构的利率相同),专利权转让人民币10,000元,帮助国有企业人民币30,000元,招待费人民币20,000元。此外,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15万元,其中包括向税务机关滞纳金30,000元,以及非广告赞助支出6万元。
分析并计算企业应付的所得税金额(适用33%的所得税率)。
4。某企业2004年的经营情况为:产品销售收入3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销售费用140万元,其他业务费用20万元,管理费16万元,销售费用4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产品营业税15.6万元,营业外收入14万元,营业外支出10万元,投资收益12万元。请计算200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