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申报-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案例

提问时间:2020-05-0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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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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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

请注意此问题的先决条件:

总收入无法准确计算。应税收入率为20%,成本率为1-20%,因此,收入是从成本中反向计算的:(120 + 40)/(1-20%)。应税收入=收入*应税收入率=(120 + 40)/(1-20%)* 20%。

应付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所得税率=(120 + 40)/(1-20%)* 20%* 33%(2006年所得税率为33%)

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核定征收企业如何申报

1.批准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单位应当在结帐时宣布程序:

填写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收入核定详细清单”(2014年版)和2014年公司年度所得税申报表(B类)

→提交声明→收据收据,确认计算机已批准,然后提示声明成功。

2.税收优惠技巧

经批准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税[2014] 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国税函2009 [377]根据2009 [069]等文件的规定,批准开征企业可以享受小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优惠,优惠的免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申报。

企业所得税核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

(1)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必要建立帐户簿;

(2)帐户簿应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但不应建立;

(3)未经授权销毁帐簿或拒绝提供纳税材料;

(4)尽管设置了帐簿,但是帐目混乱,或者费用数据,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检查帐目;

(5)如果发生了纳税义务并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纳税申报单,税务机关会命令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报单,但在截止日期之后仍未进行申报;

(6)申报的征税基础显然很低,没有任何理由。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这些措施。上述具体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核定被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所得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1)可以正确地核算(验证)总收入,但是不能正确地计算(验证)总成本;

(2)总费用和支出可以正确计算(验证),但总收入不能正确计算(验证);

(3)通过合理的方法,可以计算和估计纳税人的总收入或成本。

如果纳税人不属于上述情况,则应核实应交所得税额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它是前者。对于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批准税率是征收税率,即该税直接对您的收入征收。验证您的收入率时仅使用以下计算。当前的收款率已全部批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征收和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经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适用于:账簿可能未按规定设置;应设置账簿,但不按规定设置;没有提供纳税信息;尽管设置了帐簿,但是帐目混乱,或者费用信息和收入凭证3.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核对;发生征税义务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但限期后仍不申报;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因此,企业所得税核查费适用于不能正确提供其利润的企业。

核实公司所得税的方法分为两种:核实其应税收入率和核实应纳所得税额:

对于⑴谁可以正确地核算(验证)总收入,却不能正确地核算(验证)总成本和费用;(3)能够通过合理的方法计算和估计纳税人的总收入或总成本的企业。使用验证其应税收入率的方法

如果纳税人不属于上述情况,则应核销应缴所得税额。

批准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果企业所得税是通过应税所得税率法批准的,则应付所得税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应税收入

或: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