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税收政策是不可避免的(2009年1月1日之前免税)。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通常对从事国家和地方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接仓库重新发布单行文件,阐明了此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以前获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和其他税款。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发布了财税(2009)第151号文件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法取消了2006年和200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因此,在2011年由政府总署发布新文件之前,将根据文件No.1的规定暂行实施。 2009年第151号。
为回答您的问题,以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8条第1款第3项“纳税人购买商品或接受应税服务(以下简称购买商品)(或应税服务)已付或应纳的增值税为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以下进项税:......购买农产品,除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支付外,根据农产品购货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购进价格,扣除率为13%。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购买价×扣除率...进项税。
但是因为您提到免税,所以我不知道您的企业免税了哪一种税。因此,请给出以上评论。如果您的企业同时拥有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增值税征税项目,则必须分别核算它们,否则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实际上,批准采购发票非常麻烦。
另外:即使投入和销售之间没有区别,也不能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成本,因为根据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中的实行企业允许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费附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