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铁路建设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2号)第一条,持有中国铁路建设企业2014年和2015年从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减为企业所得税减半。(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体发行,发行的债券。
因此,企业获得了符合要求的铁路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并将企业所得税减半。
应该付款。
只是有些以前的政策可以优先收取,而现在它们已全部计入应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99号),是为企业获得的。持有2011年至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公司的利息收入将通过公司所得税减半。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铁道部为主体批准发行的债券。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的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不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