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免征蔬菜流通增值税的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1] 135号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蔬菜流通企业的流通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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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分析:问题在于免除蔬菜,部分鲜肉和蛋类产品的流通增值税以及免于农产品批发市场